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5至26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略有缓解。27至30日,地面转为南风,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按照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沧政办传〔2019〕82号)文件要求,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推迟至4月30日24时。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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