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总结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情况、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情况、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情况、广播电视服务业收入情况、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
公报显示,电信专网、互联网成为用户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重要途径。2018年全国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1.54亿户,互联网电视(OTT)用户4.20亿户。
2018年新媒体业务收入467.76亿元,比2017年(277.66亿元)增加190.10亿元,同比增长68.47%,占实际创收收入比例从5.73%提高到8.29%。其中,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收入100.45亿元,比2017年(67.61亿元)增长48.57%;互联网电视(OTT)收入46.96亿元,比2017年(18.31亿元)增长156.47%。
责编/版式:刘江
校对/审核: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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