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并发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于5月15日起施行。这份“红名单”是什么?谁可以申请?如何申请?入选后可享受哪些激励措施?别急!小编今天将一一解答。

“红名单”是什么?

经营管理模范、表率作用突出,达到规定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红名单”,享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和支持措施。

“红名单”应当包括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列入事由、列入日期等信息。

申请主体有哪些?

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歌舞游艺娱乐、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旅游、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文物买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是什么?

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且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处罚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被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示范企业或场所;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积极开展和推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符合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

被评为绿色网吧、演出诚信经营单位、四星、五星级旅行社和旅游饭店等文化和旅游市场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或场所的,列入“红名单”。

申请流程是什么?

1

向所在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的申请,汇总后报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3

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红名单”申请信息的汇总、核查、初步认定,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4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管理工作,建立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红名单”是终身制吗?

“红名单”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重新发布。

“红名单”实行退出机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应当移出“红名单”:

(一)公布后接到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红名单”列入条件的;

(二)因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两次依法受到处罚,或者被列入文化和旅游及其他部门“黑名单”的;

(三)其它不适合列入“红名单”的。

入选后有什么表彰和奖励?

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除接到投诉举报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外,减少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应在作出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信用承诺”后,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优先推荐申报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及时抄送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共享,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本期编辑:邹童
责编:王建朋 策划: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