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杨波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天武为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乾坤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舒拓为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辉的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杨新海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庞军权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平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潇浴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冉清杰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远成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炜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杨新海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庞军权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远成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炜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古洁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四)

免去:

杨明奎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忠明、李伟杰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桑成平为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健为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