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棚改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冯如 孟君 王思刚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棚改工作,全国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棚改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重拆迁轻开发问题突出。当前,确定的棚改任务完成标准是群众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安置房开工建设,对拆迁完成程度、群众安置情况、腾出土地利用情况等后续工作没有明确要求。为完成上级考核,有些地方在推动棚改时,往往将签协议作为第一位要求,多数棚改的“清零”是签订协议的“清零”,是实施拆迁的“清零”,是开工建设的“清零”,而不是安置任务的“清零”、土地开发的“清零”。尤其是这几年正处于棚改贷款政策窗口期,一些地方为充分利用政策性贷款,不论条件是否成熟、准备是否到位,纷纷赶时间上马棚改项目,强调先借助机遇集中力量解决拆迁这个“老大难”,至于后续如何开发利用尚未详细研究,导致腾出土地利用率不高。可以说,由于缺乏系统明确的棚改工作思路,当前棚改工作还处于就点抓点的阶段,没有形成从政策宣传、协议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回迁到综合开发的完整工作链条。部分县市区拆迁腾出土地闲置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

(二)安置工作推进缓慢。总体上看,棚改安置工作进展较慢,回迁安置率不高。原因除资金问题外,主要还有两个方面:一是供地指标不足。建设安置房需要一定的土地指标。目前的情况是分配给地方的土地指标本身就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扣除需要优先保障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分配用于棚改安置房建设的土地指标远远不够。由于住宅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安置房迟迟无法建设,拆迁居民长时间在外过渡,既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同时高额的过渡费用支付也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二是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办理相关手续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开工建设。有的地方反映从立项到开工,相关手续办理快的要两三个月,慢的要200多天。据了解,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这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耗时最长。若实施改造村庄占地为集体建设用地,需将土地使用性质转变为国有,审批顺畅得4个月,再加上土地招拍挂、建设手续还得2-4个月,这么长时间内,安置项目因手续不全无法开工。

另外,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的问题也要高度重视。当前,棚改安置区质量、标准、配套低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成方连片的项目较少,甚至只局限于一个村、几个村或者个别老企业小区,面积小、人口少、空间有限,造成规划、拆迁、融资、建设等环节成本高,且后续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小区管理难以规范和完善,导致供气、供暖、排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到位,给回迁群众的生活带来不便。

(三)资金保障压力增大。近年来,地方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通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申请的棚改融资贷款也逐步进入还款期,棚改专项贷款已纳入政府债务并且成为政府隐性债务的主要来源,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等钱启动、等米下锅”的情况。

一是信贷融资难度加大。2017年5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实施2018年到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到2020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从任务量上来看,虽然国家推出了第二个三年计划,但比第一个“三年计划”减少了300万套,且任务量逐年减少。去年7月份,国开行调整棚改贷款相关权限,虽然审批及签订权限仍在分行,但合同审查权限统一到了总行,这释放出较强的棚改贷款收紧信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棚改贷款不仅要求有抵押物担保,而且批复速度慢、期限短、利率高,给政府带来较大偿还压力。

二是棚改专项债券支撑不够。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2017年3月份财政部、住建部出台了《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从目前情况看,对财政部拟发行的棚改专项债券,大多银行持观望态度。同时,棚改专项债额度确定,主要依据当地财力状况和棚改任务情况,不会过度突破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分配到各地的专项债券的额度相对较低,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将受到限制。政府购买服务是地方建设安置区的重要方式。财政部下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为3年。因土地招拍挂时间长、程序多,棚改腾空土地难以及时出让,无法及时偿还棚改贷款,造成还款周期增长、利息增加,3年内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压力非常大。

相关建议:

随着国家棚改政策调整,依靠政策性贷款突击式工作推进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棚改工作需要。当前,棚改工作的重点应由重拆迁转向重建设,由重完成任务转向重综合开发。针对新的形势,国家和省里应加强对棚改工作的研究、调度和调控,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审慎研究制定棚改计划,对地方棚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回迁安置率、腾出土地利用率较低的地区适当控制棚改任务和规模,保证棚改工作有序有计划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