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某宾馆内发现了一起命案,在一宾馆3楼8325客房的卫生间里,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不幸遇害,生前曾遭遇过性侵,颈部有许多新鲜的掐痕,法医初步判断其应该是机械性窒息身亡!警方分析当日跟她同住一个房间的人有着作案嫌疑!通过对客房卧室进行勘察,警方发现了槟榔灰以及在电视机旁的烟灰缸内提取到了几个烟头,房间内还有男性拖行,警方可以确定,曾有一名男性在房间内呆过!除此之外,警方还在穿的被子上和枕头上发现了几处血迹,大门并没有锁坏,嫌疑人应该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进入现场,由此可以分析,这是熟人作案!嫌疑人有可能认识被害人!被害人遇害的第一现场在床上,然后被移尸到卫生间!
由于楼道旁没有监控,宾馆也没有开房记录,所以民警不能第一时间获取受害人和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为案件侦破加大了难度!通过现场的烟头等物证,警方已经对嫌疑人有着基本的刻画!嫌疑人为青壮年,与被害人相识!就在发现女尸4小时前,衡阳市交通工程学院保卫处的保卫科科长带着几名同学前往派出所进行报案,他们称这所大学的女大学生郑某失踪了!她从外地来到衡阳火车站后,一直没有来学院报到,而这名女尸,证实就是18岁的郑某!两名报案的女同学尹某刘某都是郑某的闺蜜,据同学尹某回忆,
郑某告诉她一名朋友在外面宾馆给她们单独开了一间房,叫她们过去陪伴!而郑某同学白某口中的朋友,他叫廖某,24岁,是一名无业青年,他和这三名女同学关系不错,经常约在一起玩,但是据警方了解,廖某之所以和三人关系较好,是因为对尹某有着爱慕之情,由于当时宿舍在搞装修不能入睡,廖某就给她们开了一间房,尽力照顾着他们!实则目的为了追求尹某!在开好房间后,廖某就离开了!三名女孩在房间里小坐了一会就下去吃夜宵!然后洗澡,睡觉!耐人寻味的是,廖某给她们开的房间是8315房间,而郑某尸体却出现在了8325房间,就在三人洗完澡后,同学刘某在朦胧间看到郑某接完一通电话就离开了,打电话的是一名男性,从此一去不归!那么这通电话,警方推断跟郑某的遇害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直到第二天清晨,郑某始终没有回来,两名女同学开始有些不安,拨打郑某的手机也无人接听,打电话给廖某,廖某称在清晨看到过郑某在学校操场,郑某在操场坐了一晚,廖某看她很疲惫,于是给她在校园阁506房间开了一间房,尹刘两位女同学听完后安心地去上课了,不久尹某就收到了郑某发来的短信,要她帮忙请假,第二天去506房间接她,可是尹某回拨过去却发现郑某的手机已经关机了!尹某在下课后和三名同学前去宾馆寻找郑某,却发现廖某出现在了506房间,房间厕所的水开着,廖某称郑某去了楼下买东西,等四人到了楼下,却怎么也找不到郑某,这时廖某打电话给尹某称家里有事他要回西渡镇的家里去了,然后下来将房卡给了尹某,并告诉尹某郑某很快就回来了!廖某居然离开了,而且他不可思议地出现在506房间,这让颖某有了一些不安的感觉,几名女同学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见郑某回来,于是她们赶紧将情况反馈给了学校保卫处!
而与此同时,蒸湘警方已经在酒店大堂监控中发现了郑某和两名女同学,包括廖某的身影,
走在第一个的是廖某,蓝衣服的是被害人郑某,白衣服的是郑某的同学尹某,红衣服的是郑某的同学刘某,3分钟后,廖某独自一个离开了宾馆,而在凌晨1点多左右,警方发现了廖某重新返回了宾馆,并和接电话下楼的郑某一起上了楼,之后郑某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宾馆,清晨5点,廖某独自一人离开了宾馆!而廖某曾和尹某等称,郑某在学校操场上坐了一晚上,自己还去另外一个宾馆给她开了房间,这显然是他在撒谎!尸检结果也表明郑某死于次日凌晨3点至4点之间,进一步证实廖某在撒谎,而他为何要撒谎?是因为他就是杀害郑某的真凶!尹某在次日下午2点多接到郑某的短信,是因为廖某拿着郑某的手机在操作,用来迷惑她的同学,伪造郑某还在人世的假象!
随后警方控制了廖某,并一同找到了郑某的手机,而廖某也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几个月前,廖某认识了尹某,就经常约尹某,郑某,刘某等三人出去玩,廖某虽然无业,但已经在社会混迹多年,十分会讨好女孩子欢心,在案发前夕,他决定不择手段将尹某占为己有,案发前一天,郑某从遥远的贵州老家坐火车来衡阳,正好女生宿舍正在装修,廖某就假意为三人开房,开房后廖某独自出门去街上喝了几瓶啤酒,并开好了8325房间,他打电话给郑某,和郑某商量将8315房间空出来,让他和尹某独自相处,没想到郑某出于对尹某安全的考虑当场就拒绝了廖某的要求,这让廖某十分的气愤,于是他对郑某实施了侵害,然后拿着郑某的手机离开了宾馆,在另一家宾馆开了506房间,给尹某发去了请假短信,误导后方警方的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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