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聊托管
倾听张洪伟老师对托管教育不一样的见解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绝大多数地区,从明天(也就是4月1日)开始,就将全面开始实行。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课后延时服务,解决了下午3:30的难题,是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利民之举、便民之举,也是惠民之举。
但随之而来的几个问题,可能是始料未及的.在这个政策刚宣布的时候,三水三心就发表过文章《深度观察:课后托管服务可能会带来哪些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了预估。
01
关于延时服务的时间问题,究竟什么叫做延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是从举国上下大声呼喊减负的时候,沃恩没有其他的直接指标来表明减负成功,于是,就用上学的时间,这一最具有指向性意义的东西开了刀——几乎所有的小学,下午都很早放学了,特别是低年级,有的甚至下午2:30、3:30就放学了,这就成了著名的“下午3:30难题”!
我们很多人呼吁改革,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下午3点半放学不能接娃怎么办?”,事实上,这种问题毫无道理也毫无意义——那晚上十点放学,你是不是还可以来个“晚上十点放学不能接娃怎么办?”
所以,我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其实是究竟该不该下午3:30就放学!
个人认为,在普遍实行下午5:00下班的形式下,其实,放学的时间,本来应该有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的!
究竟如何安排,应该考虑教师上班时间、小学放学需要接送等具体因素,来统筹考虑。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将下午3:30——5:00设计为有偿的课后服务,其本身,就显失公允!
02
关于延时服务的收费问题
我们知道,一件事情,是否应当收费,要考虑其合法性、合理性。
1.关于合法性。
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对课后服务收费,但也没有法律允许——那么,按照法治精神,对于政府而言,叫做“法无授权不可为”。
但我们知道,义务教育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有三个,一个是强制性(也叫义务性),二是统一性,三是公益性,这是以法律形式(《义务教育法》)来明确的。既然是公益性,那么,在哪些地方应该是公益的呢?有些界限,我们可能并没有划定清楚。
在这一点上,过多的分析,可能不是太合适。
2.关于合理性。
现在早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用市场的观点来看,接受更多的服务,自然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举个例子,你去喝茶,超过凌晨0:00,就应当每个小时加收服务费——这可是众所周知的吧!
前面分析了下午3:30——5:00,被设计为有偿课后服务的时间,并不是很科学,那么,以此来收费,是不是就缺乏这个合理性呢?
只是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采取了政府补贴一部分,家长缴纳一部分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至少,比起原来参加托管班,费用还是降低不少嘛。
03
关于教师的劳动报酬问题
对于教师来说,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一旦涉及到超时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动报酬,那是很合理的——为什么有偿补课,还是有很多人赞同,其原因,也就在这里——我付出额外的劳动时间,自然有权利收取额外的费用嘛!如果这个课后服务,是由某个公司来承包,自然,公司收取适当的费用,也是合理的!
既然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观点,那么,教师的劳动报酬,应该在什么幅度呢?有些地方采取的是一个小时十多二十元钱,这个标准,可能是值得商榷的!
04
这些问题,其实涉及到社会整体的问题
其实,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牵涉到千家万户;教育也是国家民族发展的战略工程,涉及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永续发展。但事实上,教育也是整个社会的一个部分,教育的延时服务收了费,教师提供延时服务也获取了报酬,那么,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延时服务,是否也需要收费?工作人员是否也应当获取报酬?
总之很多的问题,都其实是一个整体的问题,要用整体的思维来解决,民生的痛点,该立即着手就立即着手,但系统的思维,却是整个社会集体和谐运转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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