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闵人也,性敏悟,多奇思,学优冠于郡县,同辈谓之“宇神”。少年丧父,母谢氏悲,宇慰之曰:“父岂肯离去哉,当在天上观我。”母悲为之少解。

县试,宇以第一登,又三年,投谒大学堂,登。乡里皆以为当然,每逢佳节,宇致书昔日同窗,同窗皆喜曰:“宇神顾我”。

其为人也,目如豺子,面骨削刻,能警敏,然与师友居,多厚谊。虽在他乡,然常思母,常隔空与母语,语循循,思依依,人以为醇厚也。

某岁末,谢氏曰:“吾儿将归,且备衣裳,以省外祖”,言喜意慈,邻人动容。谢氏者,师者也,夫君早丧,只有此子,甚相爱怜。

明年春,亲戚族里,忽得谢氏书,其书曰:“叔姑伯舅,吾将修学海外,恨无足资,且贷若干,他日当偿”。当时,宇考海外试,列名前等,故亲戚信之。数月,筹资百四十万元。

又,谢氏所在学堂,得谢氏书,曰:“吾将随子往海外,今致职。”同僚皆曰:“谢氏有好子,将享鸿富去,幸哉。”其字迹依稀,异于往日,然无人疑之。

母子所居,寂然无消耗,皆以为在海外也。

谢氏有至亲者,名瑶,疑之,曰:“吴母此去,遥遥无问,吾等以为在他国,然内外无消息,或有大事也。”言之他人,皆不信。

然亦有人尝见宇盘桓街衢,其疑渐积,警亦疑,乃与瑶坏室门入,但见室中有镜,萧然蒙尘,又见寝榻有匹布裹一物,拆之,所裹者,谢氏尸也,呜呼,谢氏已死二百一十余日矣。布中有炭,能绝臭,故邻里不知。

以前后事论,宇有杀母之嫌,天下大惊,乃搜内外,多有行事痕迹,其未尝出海外半步,不过盘旋国内,以室内一镜,牵掌上一机,或侦事败露否。

谢氏所谓辞职,其字乃复印日记,剪裁补阙,谛审之,非谢氏手书也。

其间,宇买身牒三十余件,今名为张三,则数日又名李四,更改变化,无有其常。爱一歧路女,奉金十万余,欲娶。

同窗尝见宇,问宇:君多日不见,何往?宇翩翩然,颜色无异,问以补试之事,若平常人行平常事也。

宇亡命江湖,历千三百余日,至于某岁暮春,乃就擒于闵,就擒日,天下亦惊,虽历四载,未忘此事。

宇既被系,索笔书事,曰:先父于吾,施泽甚深,今日犹不忘也。然于母谢氏,则暂无言。

时论纷起,或曰母严伤天伦,或曰情有变故,皆不得其实。

宇之事,当待法律论。

太史刘曰:

父母恩,大恩也,然有时大恩至于大恨,不思报恩,至于报恨,至亲陌路,或至相杀,何哉?或爱而不得其法乎?或爱而有所私揣乎?

呜呼,慈与孝,非唯人品也,亦有良法也,不得其法,则足为怨;得其法,则足为睦,可深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