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云南省扶贫办联合部分脱贫县、区专题举行“云南省2018年33个贫困县(市、区)退出”新闻发布会,介绍评估检查情况及贫困县退出相关工作。

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黄云波表示:2018年,我省13个州(市)的33个贫困县(市、区)申请退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贫困县退出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从严从实,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检查,33个贫困县全部达到退出条件。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33个贫困县退出,摘掉了贫困帽子。

33个县(市、区)分别是:昆明市的东川区、禄劝县,昭通市的威信县、绥江县,曲靖市的富源县、师宗县,保山市的龙陵县、昌宁县,楚雄州的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红河州的泸西县,文山州的砚山县、西畴县,普洱市的景谷县、镇沅县、西盟县、孟连县,西双版纳州的勐腊县,大理州的漾濞县、南涧县、永平县,德宏州的盈江县、陇川县,迪庆州的香格里拉市、德钦县,临沧市的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

至此,全省累计有4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摘帽,占贫困县总数的54.5%,与全国贫困县退出进度大致相当,标志着全省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决定性成就,为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3月23日,第三方评估机构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评估报告。检查评估结果显示,33个县(市、区)综合贫困发生率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群众认可度均达到90%以上,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议省级批准退出。

2019年4月4日至11日,经综合分析,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办公室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了33个县(市、区)退出公示。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批准33个县(区、市)退出贫困县序列。

退出县(市、区)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

总体来看,33个县(市、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攻坚克难,尽锐出战。一是攻坚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源、聚合力量,全县动员、尽锐出战,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担当负责,各级干部用心用情用力,真抓实干,凝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二是帮扶措施更加精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标准,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施策,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帮扶。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显著改善。贫困村饮水、供电、通路、卫生室、通信、教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改善,村庄整洁,村容村貌发生较大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四是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调查的脱贫户中,96%以上的表示通过帮扶,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家庭收入明显增加,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县乡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脱贫户、非建档立卡户认可度均在90%以上,摘帽退出得到社会公认、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