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刚刚,因为在华主导制造毒品,加拿大人又被判死刑了。

2012年7月至11月,范威(加拿大籍)、伍子平、马克(美国籍)和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四人均为墨西哥籍)、曾显樑、李荣富等等人在广东台山设立制毒窝点,共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被抓!

此事过去近7年,在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等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对此,此次判决,网友们均鼓掌:“应该统统死刑”、“难道不是应该通通枪毙吗?我贡献我十亿分之一的人民意志。”、“必须死刑。残害了多少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今年加拿大人第二次因为贩毒被判死刑。2014年,加拿大人罗伯特·谢伦伯格意图分装一批放在大连租赁货仓里的222.035公斤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通过海运从大连走私到澳大利亚。被抓后,在2019年在1月14日,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对伦伯格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

加拿大人在世界各地搞事

不仅仅是在中国,今年以来,加拿大人在泰国贩毒、在日本贩毒,在肯尼亚参与恐袭,都被当地政府抓了!

那么,为什么加拿大人为什么这么会搞事?两个原因吧!一方面,加拿大没有死刑;另一方面,加拿大追求“毒品”合法化!

这两个方面使得一些加拿大人越来越放肆。

比如谢伦伯格,在中国被抓之前,他就是贩毒惯犯,在2003年2月曾因贩运毒品而被判入狱六个月。随后在2012年,又因在加拿大贩毒被判入狱16个月。而在被判死刑,加拿大总理、外长还公开为其求情。试想一下,加拿大一开始就严惩“毒贩”,加拿大的毒贩怎么会去其他国家?

而且,也正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不仅自己对罪犯非常宽容,还不向其它国家引渡犯了死罪的罪犯,已成为世界各国各种重罪罪犯逃避法网的“天堂”,甚至各种臭名昭著的国际恐怖组织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加拿大公开筹款。

更可怕的是:加拿大因阿片类药物过量死亡的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在2018年6月,加拿大还是通过了颇具争议的消遣类大麻合法化法案。

难怪根据统计,有数以千计的加拿大人被囚禁在海外。罪名涉及贩毒、走私、诈骗、谋杀,其中最多是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占总数的1/4。而近年来参与恐怖袭击或加入恐怖组织的人数也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