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2月份,11个部委联合发文,全国正式开展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工作。

但是,国家下命令开始清理“空壳社”之后,又会有多少的农村合作社被涉及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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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8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个村平均有3个农民合作社。截至2018年,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是2012年底的3倍,已经达到了210万个;入社农户数1.2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接近50%;成员出资约5万亿元。

而其中能被定义成“空壳社”的到底有多少呢?几乎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能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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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很多农民朋友的看法就是“农民合作社都是在骗补贴”!因为从大多数农民的角度来看,他们村里的合作社几乎都是不干实事,只领补贴的“空壳社”。

而专家们的看法相对比较保守,他们认为,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是没有在经营的。至于专家口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多少,说法也是五花八门,一些地方的调研报告说一半以上是空壳社。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三个1/3,即能够对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体只占总数的1/3左右,基本没有发挥作用或者已经趋于倒闭的占1/3左右,剩下的1/3介于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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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国家已经开始清理“空壳社”了,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农村随处可见的那种套补贴的“空壳社”会越来越少。

但是,如今还有一个很纠结的问题,那就是——这些合作社,之前申请到的补贴资金该怎么处理?

2019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目前仍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也就是说目前正面向全国人民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人民都可以在2019年5月15日前提交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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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中,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第八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

也就是说,如果你村子里有“空壳社”被解散、破产清算了,那么在清偿合作社的债务之后剩下的资金,就需要重新计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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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然后这些金额可能会划分给同村的其他农民合作社,或者直接划给村里去。

因此,如果您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千万别藏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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