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属于一种短兵器,便于携带,利于近战。平时所说的“短兵相接”,就是指用刀剑之类的兵器,在近距离内进行搏斗。
早在青铜和铁器出现之前,就有了关于剑的传说。据说在“黄帝”之时,开采了首山之铜,铸造了古剑。这种传说,并不足信。因为在远古时代,人们还不会治炼金属,又怎么能采铜铸剑呢?
比如说“黄帝之时,以玉为兵”的传说,倒还接近事实。因为当时正处于石器时代。所谓玉就是指的石材。用木材和石材制作的兵器,古书中称为木兵和玉兵。用石材作成的兵器,在出土文物中是屡见不鲜的。
用青铜铸剑,始于我国殷代和西周,到了春秋时期,铸剑的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平。当时著名的铸剑工匠就有千将、莫邪、欧治子,这三个人都是生活在春秋时期的越国。
古语云:拳兴于齐国,剑起于吴越,并不是说拳术和剑术,都是在那里发明的。而是说从记裁看来,拳与剑的活动,在这些地区出现得较早。
著名女击剑家,就是出在越国,时称越女,就是金庸先生写的《越女传》灵感的来源。春秋以后,历代著名的击剑家,多以学剑在越,以示自己剑法精深。
越王勾践,非常重视提高战土的实战能力,大夫范蠡向他推荐说:在南林住着一位女子,善于击剑,并早已名闻全国。大王何不把她请来,让她谈谈击剑的方法?
越王接受了范蠡的建议,便派人请来了南林之女。越王对她说:“把你请来不为别的事情,想请你给我们讲一讲击剑的道理。”
越女说:“我生在深山老林之中,倒是什么本领都喜欢学,尤其喜爱击刺搏斗,也经常琢磨其中的道理。”
越王又问:“你说说其中都有哪些道理?”
越女说:“这些道理说起来很细微,也很容易懂。其中包含的意思,有的却很精深。打个比方说吧:门户有开又有合,日月运转有明又有暗。每当短兵相接,内要全神贯注,外要泰若自然。静时如善良而温存的处女,动则似猛虎呼啸于川林。将士如若掌握了击剑的本领,一人可以抵挡百人。如果大王愿意,我可以专门为您表演,您可以看到这种剑术的实效。”
越王听了越女的精辟论述,十分满意。当即给她加了封号。越女善击剑的故事,载于《吴越春秋》。
我国的剑术活动,自春秋战国直到明清时期,一直都很盛行。喜欢击剑和舞剑的不仅有军中将士,而且也有学者文人。
孔子的学生子路,非常喜欢剑术。《家语》中说:“子路戎服见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这段话是说,子路经常武装去见孔子,并且舞剑给老师看,还说自古以来,人们都是仗剑自卫的吧!
据《庄子说剑篇》记载,战国时期的赵惠文王很喜欢剑术,各地剑士蜂拥而至,一时达到了三千多人。赵王日夜观看剑客们击剑,仅在一年当中,死伤于击剑的竟有百余人。
曹操的儿子曹丕,是魏朝的第一个皇帝,喜好文学并善于骑射和击剑。他自幼年就开始学剑,并投过许多名师,他的教师史阿是当时京城剑术最高的,史阿游历过江浙一带,深知吴越地区的剑术曹丕曾经和邓展比剑,并且两次击败邓展。
邓展是一位将军,相传他的武艺高超,不仅善于拳脚,各种兵器都能运用自如,还有空手夺刀的本领一天,他们在一起饮酒,席间谈论起了剑术。曹丕指出了邓展的一些错误说法,并向邓展表示,若不信服,可以较量一番。
此时,已是酒过三巡,邓展稍有醉意,经曹丕激更不示弱,当即表示愿和他决一胜负。考虑真剑会失手伤人,两人就以甘蔗作剑。没有几个回合,曹丕三次击中邓展的臂部,引起左右观众的大笑。
邓展很不服气,要求再比。曹丕说,我的剑法专中臂部。轮到第二次比赛,曹丕就以失招的败势引诱邓展,邓展果然中计,又被曹丕击中面门。上面这段故事,曹不曾写入他的《典论自序》
晋朝名将祖逖,立志恢复中原。他常与司空刘琨睡在一起,夜间一闻鸡鸣就把刘琨叫起来,一起舞剑。他说,荒鸡报时是好声音而不是恶声,这可以督促我们习武。自此,“闻鸡起舞”也就成了激励斗志的名言。
唐代大诗人李白说他自己“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可见他在十五岁时,就练成了一手好剑,而且到处反抗权贵抱打不平。
清初教育家颜习斋,主张一个人应该能文善武。他晚年还“远践千里之外,学击剑之术于塞北,与士角而胜焉(与当地勇士比赛,取得了胜利)”。
建国以后冷兵器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在这方面更多的是一种体育锻炼,慢慢的也失去了剑术的格斗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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