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末,经历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的西方国家,正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在这样的背景下,资本家通过增加工人劳动时长的方式来提高产量,激起了工人强烈的不满。

到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才彻底揭开了资本家剥削制度的真面目。于是,伴随着轰轰烈烈的《共产主义宣言》,一场浩大的无产阶级工人运动席卷了全球,工人要求成立工会,以争取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和更健全的保障制度。

这场欧洲大陆发起的运动很快传到了美国。当时美国的工厂也没有工作时长的限制,工人每天基本要工作十二到十六个小时,而且薪酬很低,于是在1877年,美国爆发了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大罢工。大约10万人参加了此次罢工,他们在这次运动中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并向政府提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的要求。这次运动在美国国内激起巨大的波澜,随后工会的力量不断壮大,各地的罢工运动此起彼伏,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抗进入白热化。

终于洪水撞上了堤坝。在1886年的5月1日这一天,以美国芝加哥为中心,在美国举行了约35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这次游行规模空前,政府不得不出动军警,结果在混乱中造成了流血冲突,先后共有4位工人、7位警察死亡,在随后的宣判中又有8位无政府主义者以谋杀罪被起诉,4位无政府主义者被绞死,1位在牢中自杀。

这次的游行最终为美国争取来了“八小时工作制”的正式确立,为了纪念这次工人运动,恩格斯在1889年7月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八小时工作制”1886年以后陆续在美国确立,而中国的资本主义起步晚、发展缓、规模小,工人阶级直到二十世纪初,“五四运动”爆发以后,才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大约也就是这段时间前后,“八小时工作制”被引入中国。

建国后,《共同纲领》最先确定了“八小时工作制”的雏形,随后在1952年《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1956年《关于建筑业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1981年《关于化工有毒有害行业工人中改革工时制度的意见》、1994年《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文件中陆续对各行业“八小时工作制”的具体内容做了进一步阐释。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不但将新工时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强调两个“不超过”的工时制度。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5月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上第145个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