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麦当劳石牌店日前发生一起自动门夹伤盲人事件,一名王姓男子在麦当劳离去时遭到自动门的夹伤,男子向店长及麦当劳求偿。士院认为,自动门感应装置不周害男子受伤,日前判决店长与麦当劳应赔偿盲人男子20万8403元,全案可上诉。
士林地院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于2015年5月间前往麦当劳石牌店,离去时先以手杖探测大门为开启,却在通过自动门时遭门夹伤,他向麦当劳求偿医疗费、工作损失、精神慰抚金等共321万余元。
麦当劳表示,自动门门外有红外线感应装置,但若要从店内离开则必须按压开关开启自动门。当时王男妻子先行通过自动门,因此自动门紧接进行闭门程序,而王妻未提供丈夫协助,才是王男受伤的原因。
麦当劳还主张,王姓男子是到店内上厕所,没有购买餐点,不符消费者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行为定义。承审法官认为,企业经营者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卖场空间及附设设施,应确保安全性,若有违反则适用消保法赔偿规定,而是否为消费者与有无支付对价无关,认定本案适用消保法。
法官认为,石牌店自动门红外线感测装置只能感应某高度以上物品或人体,王姓男子以手杖探路,因此无法被感测,但店家只要在大门上方或店内装设感应设施即可避免行动缓慢者或视障者遭门夹伤,因此认定麦当劳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判决书也指出,石牌店的自动门无法感应到所有消费者进出状况,店长就自动门可能导致消费者受伤有预见的可能,因疏忽未注意自动门装置不周全,也未以其他方式提醒消费者,导致这起事故,应与麦当劳负起连带赔偿责任。法官审酌,王姓男子为盲人,原本就有焦虑症状而较为敏感,因遭自动门夹伤而罹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身心所受痛苦甚深,判决店长与麦当劳赔偿新台币20万元精神慰抚金,连同医药费、交通费、工作损失,共赔偿20万8403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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