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还能“返利”?听友高先生以为自己走运了,还能碰到这种“好事”?可是让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房子买了,中介承诺的“返利”却迟迟没能兑现。那么,高先生到底通过什么渠道买的房子?这个“返利”又是怎么回事?接到线索后,1007福建交通广播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高先生。

“都拖了3个月了,每回找他,他就说会给会给,但就是没给...”

每每提起这事,高先生都觉得这“返利”快打水漂了,但自己又很不甘心。说起买房“返利”这好事,还得从去年讲起。当时高先生的妹妹让他帮忙物色一套房子,于是,高先生来回对比了几个楼盘,最后选定了位于泉州晋江世茂紫茂府的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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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先生与信息发布方厦门市宏裕阁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洽时,工作人员承诺如果高先生通过他们公司购买这套房子,不仅房子总价与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价格一样,他们还会额外给高先生“返利”。

“其实,我可以直接跟开放商买,但是他说他们跟开发商是合作关系,如果通过他们买开发商会给他们一笔佣金,我就说要6900,他也同意了。”

于是,高先生在去年6月份和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签了一份“承诺书”,对方承诺在高先生妹妹签订网签后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高先生6900元。可是网签已经过了三个月,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却迟迟没能兑现承诺,对于屡次拖延付款,工作人员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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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电话给我,发微信给我我都回、都接,所以不是我们有意拖欠,我们也没办法?我跟他讲过我们公司这边处理完就打款给他。你们公司资金有点问题是吗?对。”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欠高先生的钱他们一定会还,至于什么时候还,他也没办法保证。现在高先生该怎么办呢?记者咨询了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吴水土律师。

“那个承诺书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要通过厦门这家公司的渠道买这套房子,第二个条件要网签备案后一个工作日内,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他如果想要拿到钱可以跟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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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特别提到,如果遇到签这类合同时,出于谨慎考虑应该在人名的后面注明身份证号;还要注意列明对超过约定期限造成的违约行为,应该如何赔偿。因为合同中这些关键问题都没有写明,才导致现在处理起来困难重重。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