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是女性为了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采取的一种逃避与抗争方式。在近代,广东珠三角地区有一种婚俗习惯——女子在未嫁之前把长发梳成一条辫子,在嫁人的时候,由母亲或女长辈把其辫子挽起来弄成“髻”。而自梳女就是在未嫁人之前就自行把辫子挽起来贴于后脑勺做成“髻”,以此明志——终身单身。
自梳女画像
自梳女在决定自梳后,要举行一定的仪式来表示自梳。这种仪式一般是在一个叫“姑婆堂”的地方举行。自梳仪式举行时,一般由自梳女的女性好友陪同。仪式包括带猪鸭鸡、元宝、香烛、酒菜等祭品拜神和发誓起盟,由已自梳的女子替别人自梳。如果自梳女的家庭较为富裕,还会摆酒席宴请宾客告知此事。
平常自梳女们可以继续居住在母家,自力更生,也可以居住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但是自梳女在临死之前不能待在母家,必须移居“姑婆屋”。如果自梳一旦完成,则不得反悔,终身不能嫁人。如有违反,会受到乡规的严重责罚,自梳女姐妹会与之断交绝不来往。
自梳女的群体在近代珠三角地区并不少见,尤其是在顺德地区,自梳女们有自己的“姑婆堂”,如顺德的“冰玉堂”。其他人特别是男子都知道这是自梳女的地方,一般都不敢入内打扰。自梳女们在自己的家庭中也享有一定的地位。自梳女们一般被尊称为“姑婆”或“姑太”。在母家,自梳女并不会因为自梳而受到歧视,起码在表面上,或者说在家族的整体观念中,她们是有较高的地位的。“姑婆”可以主持家中大事。
冰玉堂
不过,自梳女在家中赢得尊重与她们的自力更生有一定关系。自梳女在经济上一般都需要独立,但这一点,对于多数自梳女来说并不难做到。比如在当时丝织业发达的顺德地区,自梳女们需要采桑剿丝,或者进工厂打工。有的自梳女还会将赚的钱拿回家供家人用。在近代,不少自梳女在香港或南洋地区富裕人家打工,会将多余的钱寄回家中。
她们在年老或病危时并不能住在母家,必须前往“姑婆堂”养老,死后要放在村外。也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一般“姑婆堂”是建在村外的。比如顺德的“冰玉堂”就与村民居住的沙头村有一定的距离。所以自梳女们虽然“梳起”,但是她们必须考虑她们的身后事。
为了避免晚年的惨景,她们有的人会选择“不落家”或“守清墓”。
冰玉堂部分自梳女合影
选择“不落家”自梳女在成亲之前,会让姐妹制作一种连体的衣服将自己全身缝死。她们还会吃一种可以使人长期不排尿的白果,随身携带利器,这样做是以防结婚的三天内受丈夫侵犯。在夫家待完三天过后,她们要接受姐妹们的检查,如果被发现缝制的衣服有拆过的痕迹,就会被姐妹们痛打。而顺利完成这一仪式的自梳女所得的回报是,在百年之后可以获得在夫家安放牌位的资格,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
“守清墓”则是自梳女在名义上嫁给一个已死的男子。这样,她们既可以避免婚姻生活,又可以避免死后孤凄情况发生。
“不落家”和“守清墓”都可以看作是自梳女面对现实所作的一种曲折无奈的迎合,可以看作是智慧与勇气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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