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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30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沈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珍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思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爱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赵勋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董雪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程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亚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许磊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箭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项红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魏常年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沈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钱爱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长城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马箭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胡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厚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