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在贷款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一些比较低的利率的银行来减轻自己的负担,其实在外地贷款或者是在内地贷款其实都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别。因为现在购房贷款还是可以跨地区的。

网友咨询:

现在想在河北买房,公积金上的是北京的。我查了下北京的公积金不能贷款异地,所以我买房时用商业贷款,还款能用每月交的公积金还吗? 还有我买房时能取公积金吗?关于取公积金的所有事是不是必须要单位办理,不对个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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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何阳律师解答:

不能用公积金每月偿还商贷,只能购房后办理公积金提取。

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账号;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职工,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账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管理中心已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何阳律师解析:

1、“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2、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3、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公积金委托代扣还款就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通过委托银行每月代理扣划公积金账户金额到个人银行还款账户中,从而简化公积金贷款还贷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议。

5、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还款的第二月开始的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抵消公积金贷款。当银行扣除成功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记录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还款情况。

6、如果该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月入账金额小于应还金额,那么,贷款人需要向委托银行的个人银行还贷账户里存入差额来补齐。如果贷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那么管理中心将会记录当期为逾期还款,借款人在归还时就要多缴纳一部分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