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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老挝税收制度(一):利润税(上)”我们谈到了利润税的基本内容,包括利润税的概念、基本的税率、利润税的计算方法和哪些项目不得计入年度利润税计算的扣除当中的情形,这一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利润税的其他内容,例如,哪些费用可以在利润税中进行扣除。

可在利润税中进行扣除的费用有:

1. 年内未计入税收的收入或者开支项目以外的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

2. 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差旅费用,最高可以按年度总收入的0.6%进行扣除;

3. 接待费、电话费,最高可以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4%进行扣除;

4. 捐赠款、资助金,最高可以按照年度业务收入0.3%进行扣除;

5. 广告登报费,最高可以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5%进行扣除;

6. 固定资产折旧费。

那么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费呢?

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按使用年限或技术方面的革新来扣除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减值部分价值的费用,目的在于积累资金购买新资产取代旧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折旧扣除的计算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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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可在利润税中进行扣除的费用的情形,还有哪些情形可以扣减利润税呢?

根据2016年《投资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特定行业及地区划分的,一样可以享受减免利润税的政策。

特定行业是指:

(1)高科技现代化产业;

(2)生态环保无公害农林业;

(3)农产品加工业、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手工业;

(4)旅游业;

(5)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开发业;

(6)医疗;

(7)基础设施;

(8)政策性金融机构;

(9)现代化商业中心、展览中心。

地区划分是指:

第1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不便利的偏僻、贫困地区;

第2区: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条件一般的地区;

第3区: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

以上特定行业在特定区域可以享受哪些免征利润税的优惠政策呢?存在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扩大再投资的,还有一种是经营发生亏损的。

1. 扩大再投资

投资者经营产生的利润并没有用来分配,而是将利润用做增加或扩大投资的,或者是以追加资金的方式扩大投资或者扩大经营的,根据增大或扩大投资的净利润比例, 可以获得在下一个年度免征1年利润税的优惠政策;

2. 经营发生亏损

开展经营发生亏损的投资人,在获得税务局的合法验证后,可以把总亏损额在来年的利润中进行扣除,但是最多只能扣除三年。

举个“栗子”

一个中国人在老挝注册了一家做环保农产品生意的公司,第一年亏损了1000000基普,第二年利润额为200000基普,第三年利润额为300000基普,第四年的利润额为400000基普,第五年利润额为500000基普。那么这家公司在获得税务局的合法验证后,第二、第三、第四年的利润总额共计900000基普,并未超过第一年的亏损额1000000基普,因此在扣除第一年的亏损额之后第二、第三、第四年就没有了利润,因此第二、第三、第四年不需要缴纳利润税。而第五年距离第一年的亏损已经超过了三年,即使第一年的亏损额还有100000基普额度并未扣除也不可以在第五年的利润额中进行扣除了,因此,第五年应当缴纳的利润税基数依旧为第五年的利润额,即500000基普。

除了《投资促进法》规定了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之外,针对老挝的经济特区相关部门也颁布了许多特定行业减免利润税的投资鼓励政策,不同经济特区对于生产行业、商业、服务业的减免力度也有所差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从事的行业选择进入适合自身发展的经济特区内开展业务。

以上就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老挝关于利润税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啦,更多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大家联系中国老挝法律服务中心或者小编进行详细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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