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湘潭市湘潭县石潭镇人张议等人犯寻衅滋事案,故意伤害案进行二审宣判!法庭上,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议死刑,其余三被告刘定波,周智国,赵志湘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和1年。

张议所犯的故意伤害命案,还要从2017年6月24日下午16时说起,张议以被害人周正安在石潭镇农贸市场经营“正意牛羊水鱼店”未交“保护费”为由,伙同他人对其进行殴打,事后,张议又因收费问题,与周正安的妻子张意湘(被害人)发生冲突,随后,张议持刀桶伤张意湘,张意湘于当晚17时许在送医途中死亡,事后,张议和三名被告均被湘潭警方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张议就纠集他人寻衅滋事,2003年,他与人合伙租赁石潭镇农贸市场为期30年的收费,管理权,成为当地城建监察中队的队长,却多次擅自提高市场服务费标准,2016年1月,张议曾组织多人封堵石潭镇政府大门和进出路口,并多次在当地实施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团伙,2018年3月2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张议等人作出上述裁定!当地25名相关干部,因为监管不力,也受到处分!张议等人不服上诉,向省高院提请上诉!湖南省高院于2019年3月26日作出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