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新能源汽车、电动车驾驶人告知书
新能源汽车、电动车驾驶员:
为了规范全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吴堡交警近期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新能源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辆超员、随意调头、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将处以警告、罚款或扣留其非机动车的处罚。
新能源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内容:
1、 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停放或逆行的电动车,吴堡交警将拖移、扣留车辆至指定停车场,电动车所有人携带车辆相关证明到交警部门办理领取车辆手续,并接受为期3小时的学习教育。
2、 电动车超员:电动车由于车身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车辆超员影响着车辆行驶的稳定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后果将极为严重。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超员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3、 新能源汽车交通违法:新能源车应当悬挂新能源车辆号牌,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管理与交通违法处罚等同于机动车。
吴堡交警提示:电动车驾驶人拒不配合、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吴堡交警将委托机动车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对其电动车进行技术鉴定,达到机动车辆技术标准的,将根据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
2019年5月7日
摩托车、电瓶摩托车驾驶人告知书
摩托车、电瓶摩托车驾驶人:
随着夏季的来临,摩托车出行量增大,摩托车交通违法也日益突出,由于大部分摩托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摩托车乱停乱放、逆行、不戴头盔、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隐患,吴堡交警近期将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一、乱停乱放:摩托车驾驶人要将车辆停放在施划摩托车停车位的指定区域或道路沿以上,小汽车停车位或未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不准摩托车停放,乱停车辆一经查处立即拖移,对违停摩托车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二、逆向行驶:为改善吴堡城区通行秩序,2014年,交警部门对一道街(主街道)、农贸市场路(旧307国道城区段)、二道街(一完小门前)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但摩托车逆行屡禁不止,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开始后摩托车逆行一经查处,交警将按规定扣留机动车,对逆行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三、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稳定性、安全性能差,超员超速严重影响车辆稳定性,易引发交通事故。且由于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事故结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危害后果严重。交警部门将严厉查处该类摩托车交通违法。
吴堡交警提示:
1、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在交警部门登记取得摩托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无证处罚:扣留机动车,罚款500元。无牌:处200元罚款。
2、摩托车涉酒驾驶也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处罚相同。
3、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处50元罚款。
4、摩托车与小轿车一样属于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条之规定,罚款200元。
2019年5月7日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应如何举报?
吴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有奖举报方式
(一)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吴堡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或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直接投至各镇(办)、政法各部门设置的扫黑除恶举报箱。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送到县扫黑办电子信箱(pinganwubu@126.com)。
(二)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吴堡县扫黑办公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县扫黑办:0912-6524868;县公安局刑警大队:0912-6524307;24小时举报电话:0912-6510124(110)。
(三)现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县扫黑办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及各派出所举报。
本期编辑:郭娇娜
责任编辑:韦江江 主编:霍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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