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乔要说的是一个诛十族的历史传言。大家在电视上经常看到有人得罪皇上了,或者造反什么的大逆不道的罪被灭九族,那小乔先跟大家解释下什么是九族。
所谓“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株连九族已经是相当恐怖了,然而,方孝孺却遭到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即在宗亲九族之外加上门生故旧,牵连者不计其数!
方孝孺到底犯了什么罪,竟至于要遭此“十族”之诛呢?而这诛十族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下面听小乔好好说说。
首先事情是这样的,1402年,朱棣攻陷京师应天(南京),朱允炆自焚而死。朱棣命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誓死不从,遭受灭顶之灾。
相传朱棣下令诛杀方氏九族,加上朋友、门生,合称“诛十族”。当然这一段史料记载在历史中可信度不高,《明史》中对这段的描述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
而《太宗实录》的描述是“执奸臣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至阙下。上数其罪,咸伏辜遂戮于市。”都没有提及方孝孺被诛灭十族的事情。
而事实上,在中华历史中,诛灭九族都是屈指可数的事情,又何来十族呢?
这一谣言的出现最先来自,明朝中期四大才子之一的祝允明所著野史,里面详细的说:“语益厉,曰:不过夷我九族耳!上怒云:吾夷汝十族。左右问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
这才以讹传讹把这个说法流传下来,而据《松江府志》载,方孝孺的挚友原刑部尚书魏泽不但没被杀,反而收留了方孝孺的九岁儿子方德宗。
方孝孺死后,其门人廖镛、廖铭、王稌偷偷收了方孝孺的遗骸,并将其葬于聚宝门外山上(今南京中华门外雨花台东麓)。
而对此事最为客观的证据,大概就是清朝人编纂的明史了。《明史》每完成一部分,康熙、雍正、乾隆无不亲自审阅,甚至细节部分强加自己意愿让撰写着代笔。
为了政治需要,对明朝历代君王皆有贬损。尚且没有出现“诛十族”这样一个可以大书特书的情节。由此可见,即便是清朝的正史需要贬低明朝皇帝,依旧没有凭空捏造一个诛十族的事件来。
由此可见,方孝孺“诛十族”只是忠君思想的延伸和演绎,也是强化“君为臣纲”的封建专制思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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