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获悉,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一男子刘某因感情纠纷,认为罗某甲(女)玩弄其感情,欺骗其钱财。为发泄心中的不满,2019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日)19时30分,刘某持一把刀身50公分的砍刀来到罗某甲的娘家。

年节将至,罗某甲之父母,兄长,侄女正在家中烤火屋内聊家常,全然不知一场灾难将至。刘某用脚暴力将烤火屋的房门踢开后,持刀进入烤火屋内,提刀砍向罗某甲之兄罗某乙,砍伤罗某乙颈部,并将罗某乙左手砍伤数刀。罗某乙将刘某推出门后,刘某又将堂屋旁边的门踢开进入烤火屋,罗某甲之父罗某丙上前阻止,刘某提刀向罗某丙的头部、手臂等位置砍杀数刀,将其砍倒后离开。

随后在其妹夫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幸运的是,因报警及时,罗某乙和罗某丙得到及时医治。经鉴定,罗某乙、罗某丙所受损伤为轻伤。

刘某持械私闯他人住宅,为泄愤随意砍杀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严重后果,刘某已被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正义网

记者:张凯伦

编辑:王 帅

监制:胡玉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