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17:37|清廉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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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东区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进清廉金东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守规矩大整治行动,聚焦惩治基层“微腐败”,聚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全覆盖。为深入推进“强作风、强纪律、促发展”活动,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以案促改工作,该区纪委区监委将近年来查处的12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多湖街道原牛皮塘村村委会原主任盛建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

2013年7月,盛建平在调解盛某A等人与盛某B打架事件中,为达到扼制盛某B参加村换届竞选等目的,授意盛某A伪造成耳膜穿孔而鉴定为轻伤,造成盛某B赔付盛某A高达人民币16.5万元。此外,盛建平在2011年至2017年任村主任期间,肆意耍威风、多次殴打、恐吓、威胁他人,破坏社会秩序。2018年5月7日,盛建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8年10月,盛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东孝街道麻车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钱方红坐收坐支集体财产案件

2015年2月,钱方红收取本村老年公寓租金3.2万元后,未将租金经村集体账户,直接用于支付老年公寓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老年公寓的日常维护。2017年11月,钱方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孝顺镇原中二村党支部原书记孙伟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2017年2月4日,孙伟荣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孙伟荣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1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17年11月,孙伟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傅村镇深塘坞村党支部原书记傅成熙不正确履职,违反廉洁纪律案件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深塘坞村在进行旧村改造工程中,傅成熙把关不严,在项目负责人周某提供的白纸上加盖村经济合作社的公章,为周某的诈骗提供了条件。傅成熙还多次接受周某的宴请,并分两次收受周某现金1万元用于购买衣服和宴请。2018年4月,傅成熙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收受的现金1万元已全部上缴。

五、源东乡新梅村党支部委员叶昆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件

2018年11月,叶昆能为达到审批三相电表的目的,购买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叶昆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曹宅镇前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有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前王村违规发放补贴、家属慰问金、公款聚餐,共计4.56万元,并在2016年该村环境卫生整治中以挖机费的名义进行违规报销。王有亮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2018年2月,王有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赤松镇原潘村党支部原书记邵旭平挪用公款案件

2011年至2015年,邵旭平在担任潘村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伙同村出纳兼报账员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征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4.7万元。2017年10月,邵旭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2017年12月,邵旭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八、塘雅镇寺前村党支部原委员、村监会原主任范昌献贿选案件

2017年3月初,范昌献为参选本村党支部委员,请本村党员洪某某帮其向本村3名党员拉票,洪某某等4名党员各得现金1000元。此外,范昌献本人先后到本村9名党员家中拉票并给予500元或1000元不等现金,共计5500元。2017年3月,范昌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九、澧浦镇原上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国庆侵占村集体资金案件

2015年2月,朱国庆伙同该村村委会主任胡某某、村监会主任朱某某和在该村承包工程的老板郑某,通过虚增上湖村办公楼附加工程款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5万元,并将其中4.3万元私分。此外,朱国庆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1月,朱国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十、岭下镇汪宅村党支部书记严金禄违规收受他人款物、参与赌博案件

2014年6月至7月,严金禄收受本村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贿送的2000元现金和一套衣服。2017年11月,严金禄与他人在金华江南某居民楼内以“双扣”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18年5月,严金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江东镇南王村党支部原书记姜建平违规分配被征地农民保障名额案件

2010年下半年,姜建平未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与该村报账员姜某某商定,私自将金温铁路扩能项目土地征用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剩余名额落实给未被征用耕地的11名村民。此外,姜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姜建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十二、鞋塘办事处原张宅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建能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张宅村部分村两委成员在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下,从村集体领取固定月工资,其中张建能按2400元/月的标准违规领取3.36万元。此外,张建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7月,张建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出当年绩效考核标准部分的16625元予以清退。

上述案例表明,当前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依旧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泊,漠视规矩,用权“任性”,少数村干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这些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整治。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真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职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监察监督作用,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两强一促”活动、“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活动和“基层清廉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强化制度制约,认真落实村社干部从严管理“八条铁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