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有质量问题能否找商家退换?”近日,市民刘凯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他在商场买了一个微波炉,并通过商家活动赠送了一台电水壶。然而使用不到一个星期,刘凯就为这赠品揪心了。“那天我在客厅里看电视,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我找了好一会才发现,是厨房里飘出来的味道,当时还看见水壶盘的插线处不停地冒着火花,发出啪啪的响声,电水壶的插线外皮也被烧焦了。这时,我赶快给水壶断了电,才避免了着火的危险。”刘凯说,后来,他看着生气,就把这烧焦的电水壶给扔了。但是,一位同事听说了这“惊魂”的赠品事件后,认为他把赠品扔了这事儿做的有点冲动,应该向商家提出“三包”的服务,至少可以换个新的、质量没问题的赠品。对此,刘凯也疑惑了,赠品是否也适应“三包”规定呢?

买冰箱送酸奶机,买刀具送砧板,买水杯送调羹……“买就赠”是不少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一方面对于商家来说,赠品所花费用不多,且还能取得良好的广告效应;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得到的实惠既现实又较为直接。所以,靠赠品促销常常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用一些“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作为赠品,由于赠品没有发票,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享受到“三包”,因此,由赠品引发纠纷的事常有发生。而对于赠品这个“三包”问题,有不少消费者存在误解,认为这是无偿赠送的,所以遇到赠品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都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就只好不了了之。赠品难道真的不能包修、包退、包换?其实不然,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赠品也能享受“三包”服务,消费者可别被商家忽悠了。

市民:赠品质量良莠不齐,多数消费者自认倒霉

像市民刘凯提到的使用赠品差点引发火灾,想想就让人心生畏惧,那么赠品真的这么不靠谱吗?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卖场并看到,一些卖场赫然贴出赠送“详单”,还有一些柜台直接将赠品摆在售卖的商品旁,吸引消费者。其中,家电卖场上的赠品主要集中在电水壶、加湿器、电饭煲等,食品卖场上的赠品多集中在锅碗瓢盆等日用品上,而化妆品卖场上的赠品多集中在产品小样、粉扑、面膜等商品上,但是多数赠品“身世”模糊不清,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的寥寥无几,有的包装还注明“品牌专业赠品,不可用于销售”等字样,仅有少数店面附赠的是同品牌的赠品。

对于赠品这事儿,市民高雪茹有话要说:“之前有家商店搞活动,消费满99元就赠送一个保温杯,看着这样诱人的广告,我和同事都消费到了指定金额,获得了赠送的保温杯。可是拿到赠品后,我们就有些失望了,杯子的外包装没有任何产品信息,杯子拿起来也轻飘飘的,而且闻着有股刺鼻的味道,哪敢用来装水直接饮用啊。后来我们还真的与商家交涉过,问他是否能换其他的赠品,可是得到的答案却是,‘本来赠送的东西就是免费获得的,我们已经给了顾客一定的利益,所以你们如果觉得不好那就可以不要,想换或者退是不可能的。’赠品退换的要求被店主怼回来之后,我们当时真有种上当的感觉,只能自认倒霉了。”对此,市民们纷纷吐槽遇到劣质赠品的事儿还真不少,有的市民表示,近日参加积分换购活动,还获赠了一个电饭锅,结果用这个电饭锅煮饭时,锅灶突然炸开,米和水洒得到处都是;有的市民反映买手机赠送了一个耳机,可是耳机杂音很大,没用两天就听不见任何声音了。还有的市民抱怨着,买洗衣机赠送的熨烫机温度完全不受控制,即使关闭了使用开关,可是熨烫机温度依旧升温,因此,烫坏了好几件衣服……

遇到赠品有质量问题,市民们又是如何应对的呢?记者随机调查了13位市民,其中11位市民表示对此只能“认栽”,如果劣质赠品没有对自家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他们都不会找商家要求赔偿、修理或者更换。只有2位市民表示会与商家较真儿,认为“赠品既然是商家给的,那质量不好、出现问题,商家也是要负责的。”但是对于解决的方式,这二位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或者解决办法。同时,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市民对于赠品是否能享受“三包”规定这事儿,并不是很确定,了解的也比较模糊,一般是听商家怎么说就怎么做,要么省得麻烦,对赠品就弃用了。

商家:赠品是免费送的,基本都不给质保

针对赠品遭遇质量的问题,商家具体执行情况如何呢?近日,记者来到了一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购车非常合适,能够获得很多赠品。赠品包括脚垫、坐垫、挡泥板、车膜等。但是赠品并不享受“三包”政策,对此,销售人员的解释为:“贴膜、脚垫、挡泥板等赠品属于损耗东西,咱就不再承担质保。”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永丰地区的溪林广场,当听说记者要购买电脑时,一家店主承诺只要购买他家的电脑就有很多赠品,像鼠标、键盘、摄像头等,但是当记者提及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是否能退、换或者保修时,店主立刻变了脸色并说道:“赠送的东西还要求啥三包啊,你也知道,我们店小利薄,赠品的质量你也就别挑剔了,能凑合用就得了!如果实在不放心,我便宜卖你些电脑配件,那就可以三包了。”

在一家商场内,某化妆品专柜销售员告诉记者,他们这的赠品主要都是化妆品的小样,但小样不在三包服务内,而且记者看到很多小样并没有生产日期和使用年限等标识,有的则被写有“赠品”二字的粘贴贴着,看不清赠品的相关信息。在服装区,新款的夏季服饰刚刚上市,为了吸引消费者,不少商家都会搭配一些饰品一起销售,比如只要购买这条短裤,商家免费赠送一条裤腰带,同样,短裤有质保,裤腰带却没有。“那如果裤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回来调换新的吗?”对于记者的提问,销售人员则表示:“调换不了,看好再拿走,裤腰带属于赠品不属于商品,有赠品就算赚到了,还指望啥退换啊,您这要求太高了。

采访中,市民郑霞还向记者吐槽了自己的遭遇,“我之前购买了一台热水器赠送了一盏台灯。我只用了5天,台灯的开关就失灵了,后来我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或者维修,商家竟然不承认赠品出自他家,并告诉我就算是他家给的赠品也不会给三包,因为赠送的产品无三包。后来,我还真和店主理论了好久,店主无奈之下表示只要我能拿出证据证明赠品是他们给的,就给我换个新赠品。可是我翻来翻去,只有热水器的发票和消费记录,赠品的任何凭证都没有。”郑霞无奈的告诉记者,要想维权,真的得注意要在发票上留下赠品的痕迹,要不然无从取证啊。同时,记者也发现,对于赠品的留证问题,记者走访的电子产品、汽车、化妆、服饰等行业,商家都予以否认会三包,而且均未表示会在发票上注明附送赠品的名称、品牌等。

说法:赠品也应“三包”,注意其留存取证

赠品到底有没有“三包”呢?对此,律师吕巧玲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1条的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家所谓的赠与,与一般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就指定的商品达到一定的消费总额时,才能获得赠与的商品,因此商家的这一赠与是附义务的,而不是无偿的。因此当赠品有质量问题的,商家应当承担退换或者赔偿的责任。而从《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来看,经营者以有奖、附赠、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的,不能因为提供奖品、赠品、优惠而免除修理、重作、更换义务以及其他责任。同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12条更加明确地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所以,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而对于市民反映的有些赠品为“三无”产品这件事儿,吕巧玲表示,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正规商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因此,只要缺少上述要求中的任何一条,都可视为“三无产品”。 此外,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生产商、经销商都不得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以及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要么,责令改正;要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于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记者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了解到,对于消费者来说,赠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市民获得赠品时,一定要记得让销售商在家电发票上注明附送赠品的名称、品牌等,这样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证明赠品的出处。此外,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如果赠品不是自己需要的,可以建议促销员折现,以免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赠品的

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品也在“三包”范围内,具体来说赠品的“三包”是指不因消费者使用不当,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时提供的服务,以“谁经销,谁负责”为原则,对消费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按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其余时间限定将根据商品种类来进行规定。并且,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三包”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赠品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三包”服务呢?

1、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商品。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商品。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