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业主与物管间的矛盾纠纷频发。作为省会城市的昆明,小区数量多且集中,业主与物管之间的冲突尤为突出。(5月9日《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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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 张维麟 制图

其实,业主与物管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就是“服务那点事”。关键问题,谁来督促解决那点事,让业主消气、顺气、服气?

放眼现实之中,业主反映的问题较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发现小区绿化带被物管擅自改建成商业区,要求改正,但物管就是无动于衷,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物管半天不来气,反映保安不在状态,半夜三更经常打瞌睡,多少天过去了,瞌睡依旧……一句话,维权路漫漫。

在一些合理诉求长时间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业主唯有采取拒交物管费这一招,来倒逼物管改进管理,搞好服务。站在业主的角度,拒缴物管费也是在没有更好办法的情况下所做的无奈选择。甚至可以解读为,每一例拒缴物管费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业主不得已的苦衷。想想也是,要是物管方面的服务贴心、到位,让人一点也不烦神,业主不仅不会为难物管,相反只会竖起大拇指由衷点赞。

谁来监督到物管兑现服务承诺?谁来督促物管尽快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这两问一个关系到事前服务,一个关系到事后问题的解决,此二问有解才是缓解当前业主与物管紧张关系的关键所在。

要看到,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区数量不断增多的现实趋势下,的确加剧了小区的管理难度,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来监督管理,势必就会出现顾不过来、沉不下去的情况。现在看来,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对物管管理不够的问题,迫切需要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年度工作管理范畴,真正实现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

只有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形成“有人管”的常态机制,明确标准,强化物业企业服务标准,规范行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监管,快速处理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让物管公司时时处于“被管”的状态,并且绷紧“真管真服务”这根弦,才能有效根治“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

一个灵敏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旦形成,维权不再单单是业主与物管之间的交涉,苗头性问题总是及时被发现,反映的问题总是及时得到解决,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冲突自然就能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