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一个关于兴宁一初中女生校外被多名学生群殴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引起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发现视频后,兴宁市教育局、公安局两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于当日发布调查情况通报。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出,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多名身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连续扇耳光。兴宁市教育局在通报中称,经调查,事情起因是由于沐彬中学初一级学生刘某某与初一级另班学生游某因口角是非引发矛盾,刘某某遂纠集初一级学生刘某、肖某、陈某、朱某等人,于5月6日下午放学后约5:40时,在市一小校门侧殴打游某,并拍摄视频上传到网络,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

事件发生后,沐彬中学迅速成立事件处理协调小组进行调查。5月7日,兴宁市教育局会同沐彬中学、宁新派出所及学生家长进行协商解决。经教育,打人一方的学生和家长均认识到错误,并作出诚恳道歉,取得了被打学生和家长的谅解。双方家长对事件处理结果没有异议,并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目前,沐彬中学已安排人员对被打学生游某进行心理辅导,并陪同游某到市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没有大碍。沐彬中学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与打架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并继续进行跟踪教育。

情况通报

兴宁市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公安机关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处理,对被打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安抚,并通过该事件开展系列教育警醒,要求全校学生遵纪守法、远离校园欺凌事件,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据记者了解,2018年10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工作机制、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细化了校园欺凌的类别,如“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等同样是欺凌行为,属于轻微欺凌行为,“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于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行为。

《实施办法》规定,针对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心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南方农村报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