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淄博5月10日讯(记者 徐子喻 见习记者 江学俊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5月10日,由淄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举办的淄博市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博物馆广场举行。上午10时,活动正式开始。
淄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梁乙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许传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洪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政委范德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泳,各区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各区县交警大队负责人,部分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公交、客运、出租车公司,货运、物流企业,代驾、外卖、快递公司,公路收费站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等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淄博市爱心一百公益车队队员代表宣读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倡议书》。张店区和平办事处通济社区村居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在仪式上指出,淄博市公安交警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设立酒驾劝导站,通过警民、警企共建,共同打造酒驾醉驾源头预防治理新模式。
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友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对于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淄博文明城市形象意义重大。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梁乙金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活动,淄博公安交警迅速行动,措施有力,在活动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准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交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随后,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在仪式上强调,交通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查严处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一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醉驾犯罪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一起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宣传横幅上签名,为出租车张贴“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车贴,并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和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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