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课程简介

(一)培训等级

一、二、三级

(二)报名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讪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

中式烹调师(三级):

培训费:2550元/人(根据〔2017〕267号文收取);鉴定费:335元/人(根据渝价〔2016〕128号文件收取)。

中式烹调师(二级):

培训费:2710元/人(根据〔2017〕267号文收取);鉴定费:710元/人(根据渝价〔2016〕128号文件收取)。

中式烹调师(一级):

培训费:2610元/人(根据〔2017〕267号文收取);鉴定费:810元/人(根据渝价〔2016〕128号文件收取)。

(四)鉴定方式

1.理论知识:书面闭卷,纸笔作答;客观题为主。

2.专业技能:实际操作。

3.综合评审:待定。

三个考试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三科均取得60分以上,方为合格。一次考试未过,单科成绩一年内有效,且一年内有且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只考未考过的科目)。

二、福利政策介绍

(一)国家财政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师、高级技师)

根据渝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在我市企业及生产一线岗位工作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级工和技师,在本年度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取得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享受财政补贴。

培训费补贴金额依据渝人社发〔2017〕267号文件发放,鉴定费补贴金额依据渝价〔2016〕128号文件标准发放。

具体补贴金额为:一级3420元、二级3420元/人

(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初、中、高级)

根据渝人社发〔2017〕165、〔2019〕18号文件精神,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且参保满12个月的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培训费及鉴定费补贴金额依据渝人社发〔2017〕165号文件标准发放。

具体补贴金额为:三级2000元/人

三、资料准备

(一)一、二级学员(技师、高级技师)

1.20kb以下JPG格式电子版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

2.《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一二级)》2份(下载地址:www.cqosta.org.cn)。需规范粘贴2寸红底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如实填写表格内的相关信息,请工作单位加盖鲜章。

3.符合技师培训项目补贴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属企业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三级学员(高级)

2.《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三/四/五级)》2份(下载地址:www.cqosta.org.cn)。

需规范粘贴2寸红底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如实填写表格内的相关信息,请工作单位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