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凌晨,两辆来自外地的小车和大挂车不知疲倦地驶入了铅山县鹅湖镇,眼看油表见红,负责跟车的苏某招呼着大挂车一前一后开进了某加油站。此时早已夜深人静,加油站的灯光明晃晃地照射着,努力抗拒着黑夜的侵蚀,苏某无心懒意的把车停在自助加油机旁,睡眼迷离地下车准备加油。

突然,苏某眼前一亮,加油机上插着一张加油卡,而且还在可操作状态,显示余额1800元整。“好事儿来了!天上掉馅饼!”只想着自己今天“撞了大运”的苏某揉了揉眼,根本没去考虑其他便招呼着挂车过来,一口气加了1400元的油,接着苏某再把自己驾驶的小车油箱加满,又是280元。油箱是都加满了,可卡里还剩下的120元,苏某也没打算把“好运气浪费掉”,他在加油站等了一会,招手拦住了一辆来加油的面包车,将卡上剩下的油钱全部加了上去。当然,十分“精明”的他毫不客气地收取了面包车司机120元加油费。就这样,苏某将“资源”用尽后,志得意满地扬长而去……

话分两头。当天晚上,累了一天的铅山人老徐急匆匆地往家赶,驾车来到鹅湖镇时已是午夜时分,偏偏这时油灯亮了,老徐一把方向就开进了加油站,拿出油卡在自助加油机上把油箱加满,一心惦记着回家的他一股脑儿便钻入车内驶离了,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油卡没拔。到了第二天,睡醒了的老徐才缓过神来,再到加油站寻找时,他的卡早就没了踪迹。

自己想了想,旁人劝了劝,老徐来到铅山县公安局鹅湖派出所报警求助。令他没想到的是,警察还真把自己的事“当回事”,一番详细的询问后,民警还领着老徐到了现场仔细勘察,并全面排查询问起来。站在一旁的老徐都觉得怪不好意思的,自己的一个报警“惹得”民警一直忙个没停,回家的时候老徐不仅气早就顺了过来,反倒觉得今天的日子过得挺美好。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派出所的民警随后可是一刻不歇,争分夺秒地侦破此案。民警通过摸排查访,视频取证,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苏某,并充分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28岁,并无前科,系甘肃某运输公司员工,负责长途运输货物的工作,4月22日凌晨,苏某驾车在鹅湖镇某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徐某遗忘在加油机上的加油卡,遂心生贪念,伸出罪恶之手,将卡上的1800元全部盗取用尽。

随后民警找到苏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民警的强力攻心下,苏某不再狡辩,放下包袱,于4月30日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讯问,苏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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