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政策清单

一、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我区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者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我区常住户口,其中,专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0周岁,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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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大学生安居保障。强化政府主导,发动社会参与,突出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在盘龙城、武湖等宜居、宜业、宜创的区域,规划布局和建设集聚居住、消费、文娱等生活要素,融合社交、分享、创业等服务功能的大学生主题社区。加大人才公寓房源供应力度,每年建设和筹集2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5000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我区就业创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木兰俊才公寓”或其他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我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我区购买首套住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双创”孵化基地自建自筹大学生宿舍、青年人才公寓,免费为毕业3年内或在校的创业大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据实对基地管理机构给予为期3年的安居补贴。鼓励各街乡场创造条件,为辖区内创业就业大学生提供安居保障。(责任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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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加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机会。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5年内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建设60个左右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对省、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按照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的一次性奖励。积极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通过武汉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统一管理平台申报实习(实训)见习岗位。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可根据接收安排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的数量和质量,每年底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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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委员会、物业服务岗位全职工作,可享受每月2000元、为期3年的基层就业生活补贴,按年度核发。毕业3年内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区企业、社区(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岗位全职工作,可享受每月1500元、为期3年的基层就业生活补贴,按年度核发。毕业3年内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到我区企业、社区(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岗位全职工作,可享受每月1000元、为期3年的基层就业生活补贴,按年度核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发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实施激励政策,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每年选聘30—50名大学生到村、社区担任基层党建专员,按照每个人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每年选聘200名以上大学生到我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旅游、社会管理等领域公益性岗位任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选聘大学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人员待遇落实工作。在我区村(社区)委员会、公益岗位、“红色物业”管理岗位等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大学生,可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考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委、区旅游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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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组织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每年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辅导不少于3000人次。鼓励“双创”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创业孵化服务,定期在孵化平台里开展财务管理、项目洽淡、融资对接等培训辅导活动。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团队,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提供高端创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

七、实施大学生创业资助。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实缴社保费和税费等额资助扶持。对进驻区内众创孵化机构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每年税收在10万元以下的,以其税收地方财政(区)留存部分的100%为标准,给予税收返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提供大学生免费创业工位。结合我区产业布局,鼓励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相对优越地带,建设大学生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街区等,每年提供1000个以上便利多、要素全、成本低的大学生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对为入住众创孵化机构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免费办公空间、免费创业培训等众创服务的市级及以上众创孵化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办公用房租赁补贴、运营补贴、活动补贴等,引导众创孵化机构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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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大学生创业融资支持。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大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的融资扶持,争取社会资本股权投资。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申请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财政全额贴息最长可达两年。定期组织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评审,每年扶持一批青年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8万元的资助。其中,优秀青年人才领办的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经申报评审后,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二次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十、优化大学生创业就业环境。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区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体系。建立窗口服务平台,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政策咨询、证明资料备案与政策发放兑现等工作,积极推进大学生到我区创业就业事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发挥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招才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房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