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这是我听陈奕迅的第一首歌 我的网名就是好久不见 两年了 这个网名已经两年了 还是爱这个网名爱这首歌 我记得当时这首歌表达了我的心情 我和他分手 希望他幸福 希望再次重逢我能用好久不见拥抱他 想他的时候就听这首歌 在KTV每次都点 逢唱必哭 其实更多的还是想他 想见他 喜欢一首歌的原因就是因为歌词像你 纠缠整两年 这样的我不酷 也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就此放手 以前瞒着所有人继续喜欢你 现在我对所有人说我不爱你了 祝你幸福 而我会比你更幸福

网友说:曾经对自己说不

网友说:我以前很少听歌 觉得这种东西 有什么意义 要么去学一首歌 还有点价值 但越是喜欢 越学不会 会夹杂个人情感 虽没经历什么 但每当听到歌时 我会很累 带着睡意 会想象着 歌词里的情节 仿佛掉进了那情节 很伤感 听歌会单曲循环 听一首 做一个梦境 听到又感觉的歌 会心头触动 用我的话是有故事的人 我第一次认真的听哭了是ta的十年 今天又听哭了 纸巾也止不住泪水 听说你又要走 我这次不知道为什么 心好空 我明信片还没寄出去呢 难道永远继不出去了吗 我还有想说的话 即使你这次真的要走 我还是不敢说我听的单曲循环是你唱的 你问我的那个人是你

网友说:分手以后,我曾一个人走过我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公园,大街,商场,餐馆……所有的地方,坐在同样的位置,摆着同样的动作,幻想以前我们在一起时候的样子,可是……你不在了,没有我的日子,你是否会和我一样,想起曾经的过往,你和她……还好吗,我知道你为了她吃了你不喜欢吃的东西,你为了她玩了你害怕的海盗船,你为了她不爱拍照的你也会出现在镜头里,也许,是我给你的不够多吧,我不会祝你们幸福,因为我没那么大度,但是我希望你以后过得好,好久不见也无需再见。

网友说:我来到你的城市。历时四个多小时,来到你的城市。第一次出远门,看着陌生的人陌生的街道,我忽然很迷惘,义无反顾地来了,可是却不知道该从哪走起。走过你来时的路。你知道的,我是个十足的路痴啊,看着导航都能走错路,可我还是独自走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在这人来人往灯影交错的城市,我在寻找你的身影。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三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见你,所以我来了,尽管我知道你不愿见我,尽管你知道我来了。和你说一句好久不见。自己摸索了四五天,我知道我找不到你,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只想和你说句好久不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