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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周刊 | ID:PhysicianWeekly

长期以来,围绕医保资金个人账户是否应该存在的问题,业界曾出现过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观点认为,个人账户的存在不应是积累资金,这样容易衍生参保人购买非药品甚至套现的需求,医保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

另一种观点则是,建议保留个人账户,建立合适的运行机制,增加社会统筹资金的支付能力,明确支付范围,特别是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的门诊服务和慢病管理服务费用。

日前,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终于有了定论。

该文件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医保资金不合理流失

救命钱变成闲钱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缴纳的基层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层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一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确立,医保“个人账户”由此产生。

这些年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过多,基金沉淀规模较大,直接衍生了一些突出问题,在城镇出现一类典型现象,即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实行以来,滥用医保卡骗保的行为屡禁不止。据了解,在不少城镇地区,医保卡成为城镇职工在药店消费米面粮油、保健品、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卡,其真正的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本应该用来救命的钱,却变成了一笔闲钱,这显然与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违背。

《通知》的发布,在解决医保资金不合理流失等问题上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值得期待。

取消个人(家庭)账户

医保卡要清零?

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合并的进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报销政策。这次取消个人(家庭)账户是不是意味着在门诊有一定报销比例的钱用不完,这部分资金明年年底前要“打水漂”了?

之前有一篇文章提到,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说。

但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居民对门诊报销的理解仍然停留在个人(家庭)账户的层面,甚至认为一年如果没有看病方面的支出,医保剩下来的钱就是自己的。这种想法,需要及时扭转。

如今国家层面全面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的政策将在明年年底前落实,对农村居民来说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是当务之急,需要基层医生做好配合。

事实上,这次医保改革提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等。

这一系列措施,将为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提供更精准、更合理的价值,值得所有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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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健康报等 医师周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