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一男子多次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给狗取名“城管”、“协管”。5月13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沙河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当即展开调查。该男子班某东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班某东表示,自己给狗取这样的名字,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我不懂法,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被传后,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因寻衅滋事,给予班某东行政拘留10日,已送阜阳市拘留所执行。(5月14日澎湃新闻)

骂城管、协管是狗,这不是第一次了。去年3月,延安一店铺女老板何某因不满城管执法,在其微信朋友圈发视频并辱骂城管人员是“走狗”和“鬼子进村”,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2016年1月6日16时左右,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古城人民路上,五六名城管围殴一名男子。

被殴打的男子徐万利表示,他被打原因就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说了“跟狗一般见识做什么?”招致城管人员群殴。虽然城管打人不应该,但你骂“城管是狗”,侮辱城管人格尊严,难道不是找打吗?有网友发贴称,骂“城管是狗”,都觉得侮辱狗了。在他心里,城管连狗都不如,这该是对城管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恨呀。给自己的狗取名“城管”、“协管”,还在朋友圈公开辱骂城管被拘留,一点也不冤枉,实在是咎由自取。

或许,在现实性中确实有一些城管、协管人员存在暴力执法,粗暴执法,不受人待见,但绝大多数城管、协管都是尽心尽力为群众服务的,风里来雨里去,维护城市秩序,无论是城管还是协管,都属于政府工作人员一部分,他们是社会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人。

比如,城市的卫生、秩序就要靠他们去维持,没有他们的维持,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有一句话,“有困难,找警察”。事实上,只要涉及到城市卫生、秩序等,即使大家打12345政府拇,但最后都是城管、协管来处理,他们代表的是执法机关。侮辱他们,就是对法律的亵渎。事件曝光后,有网友质问,凭啥拘留?有法律依据吗?狗虽然被称之为“人类的朋友”,但当有人骂你是一条狗时,你还是会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伤害,还是会很气愤。

城管、协管执法人员作为普通公民,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也不应被人随意辱骂,况且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执法行为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约束性和强制性,岂能任由违法人员如此亵渎?给狗取名城、协管,给当地城管、协管形象带来了怎样的负面影响?

骂城管、协管是狗被拘留,不仅彰显了法治精神,维护了社会正义,维护了城管和协管的人格尊严,而且还营造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氛围。也只有从严追究辱骂执法者、暴力抗法者的法律责任,才能维护法律权威、匡正社会道德、弘扬社会正气。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辱骂城管、协管,伤害的是整个城管、协管部门的名誉权,这是绝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法律是无情的,触犯法律就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给狗取名城管、协管,并上传到网上,抵毁执法者的名誉,被依法拘留,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觉得好玩,“不懂法,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在网上辱骂城管、协管而被拘留,给所有人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再次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一样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