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起诉肇事司机及其车辆保险公司后,法院支持了他的合理诉求,但又对他作出了1000元的罚款。这是为何呢?

去年11月,新北法院受理了王某诉陈某、贵阳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一案。案件审理中,王某不仅两次变更诉讼请求,还隐瞒了自己已经与肇事司机陈某达成垫付款多退少补的和解协议的事实及和解协议等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远在贵州的陈某对此反映强烈。在陈某提出退还垫付款并要求王某按照责任赔偿车辆损失后,王某再次以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陈某的起诉,致使案件迟迟无法结案。

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后,法院作出了依法支持王某的合理请求的判决,同时,针对王某隐瞒事实、怠于举证的情况,对其罚款1000元。目前,案件判决已生效,并在履行中,罚款也已经缴付到位。

法官表示,罚款虽然不多,但对一些交通事故受害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说,教育意义挺大。受害人虽然值得同情,但应在维权中遵守规则,伪造证据或怠于举证、虚假陈述,影响效率的同时还要受到惩罚,最终是没了信用、交了罚款,得不偿失。 (小波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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