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你们有没有发现现在的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很多的都是选择去到了大城市的上班工作,在城市时间长稳定下来很多的都是会在大城市定居买房生活了,之后就为了自己方便还有孩子的上学问题选择把自己之前的农村户口转成了城市户口了。但是这些年轻人的父母其实还是在老家农村生活的,户口在还是在农村。那么这里边就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已经不是农村户口的子女还能够继承自己父母在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的吗?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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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也是找过了一些资料了解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农村的宅基地其实是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农民是只有使用的权利,但是是不能自己随意的买卖的。但是在这些宅基地上边盖得房子却是属于自己个人所用的,是可以子女继承的。但却有这样的一种情况,那就是不是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父母宅基地上边盖得房子的,但是对于这些房子是不能够自己在重新的翻修重建的,直到这些房子倒塌不能够在住的时候,就会有村集体给重新的收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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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一定是要知道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自己个人是没有土地的拥有权的。而且农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国家是为了可以保障我们农民的利益和农村资源的一个稳定性,赋予了农民朋友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一些权利,是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的,是属于集体的成员可以无偿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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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于小编说的这些对于你们有没有什么帮助,你们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或者是想法的,可以在评论下边留言一起交流讨论的哦。不知道你们对于宅基地方面都有没有什么别的了解?可以分享给大家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