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月17日上午,香洲法院39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任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香洲法院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权,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永建,香洲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闫文杰出席仪式并现场监誓。香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志伟,党组成员、副院长游永威参加仪式,香洲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吴晓榕主持仪式。
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永建宣读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后,14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上台接受任命书。
随后,全场390名人民陪审员在陈志伟副院长的领誓下,面向国旗站立,右手握拳,高举过肩,声音洪亮、整齐庄重、铿锵有力地作出了神圣而庄严的承诺,表达自己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仰。
(图片来源:珠海传媒集团)
徐素平院长在致辞中向新任人民陪审员简要介绍了香洲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并代表院党组向人民陪审员提出几点期望,希望人民陪审员在今后工作中处理好两个关系,发挥三个作用,强化四种意识。
1
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
2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发挥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3
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为民意识。
人民陪审员杨晓代表新任人民陪审员发言,她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对待参与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仪式结束后,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香洲法院政工科和监察室精心组织的岗前综合培训,学习了解香洲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概况、法院审判工作纪律及陪审员职业礼仪等内容,为今后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基铺路。
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小知识
1.人民陪审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2.香洲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香洲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已经走过十余年发展历程。2005年,香洲法院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2013年11月被指定为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并不断加大创新力度,自主研发“双轨排案”系统,率先试行疑难复杂案件“5人制”大合议庭模式,鼓励人们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司法听证、化解涉诉信访等工作。
3. 新任人民陪审员由什么人员构成?
新任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包括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工厂等各行各业的退休人员,也包括教育、建筑工程、医疗、金融、财会等行业领域的专家人才,既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组成广泛性、多样性,又积极发挥专家型陪审员的专业技术特长,为特定的审判领域提供专业的知识支持。
4.新任人民陪审员如何选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香洲法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并会同区司法局、公安机关向社会联合发布选任公告。
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从香洲区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出354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意愿确认,在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随机抽取317人作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二是从符合条件的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人选中随机选择73人作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经公示后,香洲法院将390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香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任命,并组织就职宣誓仪式、岗前培训。新任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一般不得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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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邵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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