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获刑4年,被取消落户资格,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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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最近一系列抢公交车方向盘事件的处理结果?未来针对同类事件是否会加大惩处力度? 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获刑4年,抢方向盘被取消落户资格。

从法律的角度讲,我赞同定罪这一结果。参考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但从量刑的角度来说,会稍微引发一些群众的异议。毕竟,首开先河,由“刑事处罚”推导到“不良记录”、再由“不量记录”推导到“取消落户资格”这个思路是否具有普适性?

从旁观民众的角度来看,会得到两种不同的声音:

1、正义使者派:

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2、杞人忧天派:

哎呦我滴乖乖~那以后我坐公交车是不是一和司机当相当,就要被抓进去啊?

在我看来后者的担心事出有因,但大可不必!并不代表每一个起冲突的乘客,都会坐牢or取消落户。

法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量,例如车上乘客人数(是否造成多人人生危险),当时路面交通状况(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等,所以此事算是给各位,敲响警钟。

总之,对不懂法的人说法律,有点像和三岁的孩子谈性教育。虽难以启齿,但不得不说。好在现在都有法律意识了,相信以后碰到类似事件,自己也会多长点心,恐慌大可不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坐车不规范,子女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