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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下午清校时间基本在4点左右,而机关单位下午下班时间在5点30分,接孩子要么请其他家长帮忙,要么是叫家里老人家接,真的很不方便。有了校内托管,家长孩子实现同步‘下课’真的很方便。”近日,实验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陈秋霞在下班后,到学校接送孩子。她告诉记者,有了放学后托管服务,不仅可以下班后再去接孩子,而且在学校里有老师帮忙辅导家庭作业,学习氛围更好,孩子也听得进去,家长更省心、省力。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我县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出台《庆元县推行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校内托管工作。

3月份,县教育局召开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推进会、部署会,积极与家长沟通联系、引导家长正确解读托管政策,研究相关事项,并于4月正式启动小学托管工作。

据悉,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承担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经研究决定,当前托管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分两个学期收取,每学期收取5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托管服务则免收托管服务费。

截至5月10日,我县共有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城东小学、五都小学等7所城区及周边的小学开启了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共有4500余名学生参加。放学后托管服务主要采用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方式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社团活动。

“校内托管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推行小学放学后托管中,我们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是否参加托管服务,由家长自行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县教育局普教科科长刘长荣告诉记者,校内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托管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做好此项民生实事,切实化解家长“接送难题”,体现教育为民服务理念,使群众更具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