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常宁市原城乡规划局局长欧阳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5月16日上午,由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常宁市原城乡规划局局长欧阳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常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欧阳磊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欧阳磊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欧阳磊案是常宁市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该案由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出刑期的量刑建议。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欧阳磊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常宁市房产局、城乡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欧阳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减免行政罚款,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滥用职权罪。常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欧阳磊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来源:红网时刻编辑:赵福中 责编:敖文景 周旭峰 三审:陈琴▓ 版权声明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予以删除下个新衡阳APP更及时了解衡阳长按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