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平谷公路分局路政大队受理了我区首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非现场处罚案件。该起违法行为发生在5月12日上午,超限车辆信息由大兴区南中轴路庞安路北监测点抓拍并上传系统。接到违法行为通知后,当事人就近选择到平谷路政大队接受行政处罚,经我大队执法人员立案审查、询问调查,该违法车辆总重超限2.11吨,属于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影响公路安全畅通。承运人对违法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缴款书》,当事人已缴纳罚款,首例非现场执法案件顺利结案。

自我市4月20日正式启动广州聚杰治超非现场执法以来,平谷公路分局路政大队积极响应,积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专题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并开设非现场案件处罚窗口,安排专人受理非现场执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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