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难怎么办?打“110”报警!人民警察竭尽所能给予必要帮助,这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可有个别人恶意报假警,警方态度:严查、拘留!

2019年4月26日凌晨4时许,坦洲公安接报警人袁某报警称其妹妹袁某某被人强奸。接报后,坦洲公安值班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痕迹物证,另一方面集中警力展开侦查。

民警通过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和调取沿途监控研判等措施迅速了解了基本情况:当晚凌晨4时许,嫌疑人袁某因有事请求其妹妹袁某某的男朋友梁某某帮忙,被梁某某拒绝,遂怀恨在心,谎报警情说梁某某强奸了其妹妹袁某某。

经审讯,袁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袁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像这类报假警的案件时有发生

无论是恶意骚扰、谎报警情

或者是各种奇葩无理取闹的报警

都是在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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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恶意报警?

恶意报警是指行为人为了报复社会和他人、发泄个人情绪、寻求精神刺激或追求其它不当利益,以虚构警情或其它扰乱接处警工作秩序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行为。

恶意报警会受处罚!

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10受理报警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受理求助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110是一种公共资源

恶意报警不仅仅浪费警力资源

影响正常的接警秩序

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其危害不容忽视

大家不要恶意、无故占用它

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110

来源:坦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