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名房企——绿地集团,再陷“质量门”!

今年5月1日,合肥绿地香树花城小区二期、三期的业主在期待两年多之后终于等来了交房!然而现实却只有大大的失望!

业主“控诉”开发商“六宗罪”

一、毛坯变精装 临时加价2000元/㎡

合肥绿地香树花城小区业主史先生告诉小万:“最初我们看到的房源是毛坯房,价格在7800元/㎡左右。等到临签合同却变了!”

合肥绿地香树花样板间实拍

据史先生介绍,毛坯变精装,价格还上涨到9730元/㎡,不签就买不了!最终,在美轮美奂的样板房的“诱惑”下,史先生还是签了购房合同。

二、精装变“惊”装 业主表示接受不了

“最严重的问题是装修,”史先生直言:“大部分业主的房子或多或少存在各种问题,不少业主家的装修状况让人无法接受。”

1甲醛超标

不少业主打开家门,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

万先生表示,“前些天请了拥有CMA证书的专业甲醛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不出乎所料,甲醛含量超限值标准近2倍!检测师讲了,房子的装修使用涂料和木地板估计用了劣质产品,否则甲醛含量不会超标这么多。”

随后,万先生说,味道问题是所有业主家里都存在的,这样的房子真的不敢住进去!

2房屋漏水 墙面起皮

“淋浴间没法用,一冲水就流出来。前天他们(开发商)派人来补过,现在还是漏,而且下水管一直是堵着的,流出来的水只能用拖把搞掉。”合肥绿地香树花城说业主王女士说。

由于漏水问题,王女士屋子的墙面上还有不同程度的起皮现象。

3地砖开裂

合肥绿地香树花城小区的地砖、墙壁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很多地砖徒手就能扣出。

4装修粗劣

除了以上问题,部分业主家里还出现了各种粗劣装修的遗留问题。

三、部分停车位缩水严重

业主毛先生表示,由于开发商在规划之初对车位数量预估不足,后期为增加车位数量,不仅在地库中划出许多既短且窄的“侏儒”车位,而且将地面上部分绿化用地改造成车位。

部分地面车位占用绿化带

四、住户“心慌慌” 小区上演“电梯惊魂”

合肥绿地香树花城小区电梯非常狭小,5个成年男子进入电梯后就很难有转身的空间。现场还发现,多栋楼电梯按键存在失灵问题,电梯与地面间隙大到可以看见地下车库中停放车辆的车顶。

五、未按照合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合肥绿地香树花城的购房合同中已明确标注附带太阳能热水器,而在实际交房中,却找不到太阳能热水器的“踪迹”。万先生表示,曾经与开发商协商过此事,但对方的回应是“日照时间短,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了没啥用,所以不给装”。

六、燃气安装验收不合格

“交房到现在半个多月了,燃气还没通。”业主万先生说道,“开发商那边不肯说原因,后来我们打电话给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燃气安装条件验收不合格,不能安装燃气管道。”

开发商回应:部分质量问题予以维修

对于绿地香树花城小区精装房质量问题,业主们曾开发商方面协商多次,但并没有取得一个满意的结果。

对于甲醛及太阳能热水器问题,开发商明确表示不予以解决。

而其他装修质量问题,如墙面吊顶开裂、卫生间堵塞和漏水、瓷砖脱落等,开发商承诺会进行维修。但据目前已进行过维修的业主反馈,维修并未能完全解决存在问题。

律师解读: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对于合肥绿地香树花城小区存在的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孙承龙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业主与开发商即绿地集团美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房屋。目前存在的甲醛超标、漏水、燃气验收不合格致无法安装等质量问题, 系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即维修房屋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同时,业主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予以反映,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绿地集团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入皖以来,住宅、写字楼、商业等各种项目遍地开花。与此同时,维权纠纷也是不断!

不满房屋质量 绿地新都会业主维权

2017年4月,绿地新都会业主由于不满房屋质量,上演维权。绿地新都会业主表示,交付楼盘现场绿化与售楼部规划绿化严重不符;公示期间,拆除绿化改建停车位;售楼部示意图提示的夜光跑道、风雨走廊、各种景观不见踪影;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房不符;架空层铺设草坪,墙面被湿气破坏等。

官方曝光!绿地海德公馆价格欺诈!

在合肥市召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市物价局发布了3·15维权典型案例。

在发布会上,对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实施价格欺诈案件行为进行了曝光。根据群众举报,肥西县物价局对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房产公司在没有完成土地证办理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及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欺骗购房者对外销售“海德公馆”G3、G5幢商品房,并收取购房者2万至16万不等的“房价款”。

该行为属于“经营者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肥西县物价局对该公司的价格欺诈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除去绿地新都会、绿地海德公馆项目,绿地的其他项目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网站上,我们以“绿地”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投诉/咨询问题就达到了607条。其中,绿地国际滨湖花都、绿地铭公馆、绿地柏士公馆、绿地中心公馆等项目均有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