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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财务虚开发票获刑7年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李建河)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涉税高发违法行为,也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对象。日前,90后财务协助某公司虚开发票获刑7年。

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某森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明知厦门某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最终两人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