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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早上8点左右,在商河县孙集镇元里村附近,32岁闫花(化名)与76岁环卫工王亮(化名)发生打斗,而起因竟是闫花家门前放置的一块塑料布。5月15日孙集派出所依法对闫花进行处罚时,闫女士竟在派出所上演一出“好戏”,妄想通过耍赖、撒泼等方式躲避制裁。然而最终因殴打他人,闫花被商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3日,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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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早上8点左右,在商河县孙集镇元里村附近,76岁环卫工王亮正在进行道路清扫工作,期间将一块放置在居民家门口的塑料布收走,然而被住户闫花发现后,双方随即产生争执,然而愈演愈烈32岁的闫花竟对年过7旬实施殴打,直到附近两位村民劝导下双方才停止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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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王亮脸部被闫花轻微划伤,其儿子知晓后陪伴父亲来到商河县公安局孙集派出所报案。“王某报案称被一名女子殴打,民警立即传唤闫某至派出所。”孙集派出所民警李孝明告诉记者,闫花承认对王亮进行了殴打,但过程中也表示王亮也对其进行了殴打,对此王亮并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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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经民警调查,在双方产生争执后,闫花先后以捶、踹的方式殴打王亮,就此5月15日孙集派出所决定对闫花进行处罚,然而为了逃避制裁,闫花到达派出所后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告知书上签字,在民警宣读处罚决定后,闫花竟在派出所内上演一场闹剧,“在民警宣读处罚决定后,依然拒绝签字的闫某竟自行殴打自己,甚至还躺在地上。”然而闹剧过后,闫花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15日下午因殴打他人,孙集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闫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罚款1000元。

目前,商河县公安局于5月15日将违法行为人闫某送往拘留所执行。

(生活日报记者 张国桐 实习生 刘萌 郑礼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