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大道车祸复盘深圳交警连发5次通报,这些疑问依旧待解
南山大道车祸
最近牵动了无数深圳人的心
据深圳交警通报,5月16日19时20分许,一辆小车沿南山大道从北往南行驶至登良路口时车辆失控,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警方表示,经过对肇事司机刘某楠血检尿检,排除其酒驾毒驾。警方已依法对刘某楠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具体案情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从事故发生至今
近一周的时间内
我们通过所有官方披露的信息
可以确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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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经血检尿检,肇事司机刘某楠已被排除酒驾毒驾。
② 肇事司机刘某楠有在多家医院治疗边缘叶脑炎或癫痫就诊记录。
③ 警方已依法对刘某楠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事件并未完结
网友还在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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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下文?
何时通报?
or
人们还在等待真相的全部揭开
回看相关部门就事件的应对
又有哪些得失
该如何获得更多人的认可呢?
舆情事件的应对成效
既取决于速度,也要看质量
及早应对可以尽量避免舆情扩大化,但准备功夫仍需要做足,在面向公众发声之前,需要先充分收集和掌握已公开、流传的信息,把握准舆情的脉搏,才能避免在发声后反陷入被动。
上周深圳发生的舆情事件
又带来哪些启示?
案例详解
南山大道车辆失控致3人死亡
交警数次通报
——应对前需综合掌握已有信息,通报应立足职责能力范围
点评:5月16日晚,一辆小车沿南山大道行驶至登良路口时车辆失控,撞向过街行人,造成3人死亡。@深圳交警当晚首次通报事件时介绍,经初查,疑因司机突发疾病致车辆失控,引发网友议论纷纷,随后交警连续滚动发布调查进展,积极回应舆论场上的关切。
应该看到,过往交警在应对车祸引发的舆情事件上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单就此次事件应对而言,收效难言理想,值得检视。
首先,@深圳交警在发出的首次通报中指经初查疑因司机突发疾病致车辆失控,官微下方随即有不少网友表达疑异,因不少网友通过网络流传的视频片段看到疑似肇事司机事发后停留在车上抽烟,而肇事车辆车轮仍在转动疑似司机在空踩油门。
令人关注的是
发出首次通报的交警人员是否已看到了网传视频,如果在已看到网传视频的情况下仍使用上述措辞属应对失当,因可以预判舆论场上的风波。
如果未看到网传视频而发出,则有必要加以检讨,舆情应对需要在综合掌握已有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事前也要充分收集已有的舆情信息。
其次,患有特定疾病的人员驾车酿成伤亡的事件过往已有发生,焦点和争议点在于事发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法律上要追究肇事者责任时,从严谨和负责任的角度看,也必须要厘清这一点,而这需要专业机构的介入。
交警掌握了肇事司机就诊记录等信息,但在通报中使用“疑因司机突发疾病致车辆失控”、“刘某楠交代事发时系疾病突发致车辆失控”等表述并不十分妥当,在外界看来有些操之过急,这些表述也非权威的认定,难以释除公众的猜疑,因判断事发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似乎超过了交警自身的能力范围,交警可以只介绍找到药瓶、就诊记录等信息。
再次,交警在留意到舆论场上的反应后连续滚动发布调查进展,后期又对肇事司机假如患有癫痫为何还持有驾照、肇事司机家庭背景等问题进行了回应,这些都值得肯定,有利于解答公众的疑惑。
对此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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