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封建文化的顶峰,十分注重礼教,尤其是对女性的要求更是残酷到了极致。女性的“裹脚”习俗就是明朝的时候流传下来的,女性不能够出门,抛头露面,是一种不守妇道的行为,尤其是对于“性”的禁锢达到了 一个顶峰。然而另一方面明朝又是艳情小说最为流行的朝代,小说中描写情节极具放纵、享受,甚至达到了荒淫的程度。
相比以往朝代的“官妓”“村妓”等等,明朝的“妓院”反而更加的多,享
乐的玩法、名目更加的层出不穷。最让人耳目一新的创举就是“男妓院”,不再是隐晦的事情,在明朝可以公开,开设馆子提供服务。
明朝最有名气的妓院,男有“长春院”,女有“不夜宫”取自苏轼的诗句“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当然我们这里要说明一下,不管是“男妓院”“女妓院”他们提供服务的对象都是男性。
明朝小说《弁而钗》就曾详细的记载了男妓院的事情,书中说:“当时有一家叫“南院”的男妓院,主要为京城的一些官吏提供服务。主要原因是明朝的时候,没有官妓,一些在京的小官,没有家眷随从,寂寞的时候,就会上南院寻欢作乐。男妓们外穿男子服饰,内穿女子内衣,官员相中,就可以付钱留宿,脱到外面的男衣,和女性几妓女一样。”
那么读者就会疑问,不是性取向的问题,也有女妓院,为何非的找男妓呢?
这就牵扯到朱元璋的一道旨意,大体意思是说:“朝廷的官员,有敢去夜宿嫖娼者,打一百杖,撮合的人打六十杖,官员子孙也是一样,到了明宣宗事情,为了继承老祖宗朱元璋的意思,更是废除了官妓,禁令更为严格。不管是朝廷官员,还是读书人,只要敢去嫖娼者,立即革职查办,永不录用。”
明朝中期国泰民安,经济鼎盛,在京的大小官员、才子佳人更是数不胜数。没有家眷随行、或者尚未婚配,如何解决自己的性需求呢,俗话说得好,水路不通,走旱路,上妓院会被处罚,只能退而求其次上“南院”了。
那么男妓都是心甘情愿的吗,当然不是。男妓和女妓的来源差不多,基本上靠买。《弁而钗》就记载着一个例子,李又仙,15岁跟随父亲外出,在途中遇到抢匪,因为父亲欠债,没有办法,只能被父亲送到街上“插上草标,卖身”。
当李又仙被100两买走的时候,他父亲就知道,他的孩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男妓的盛行没他怎么会不知道,当场晕厥过去。因为正常的家丁奴役,一个人也就10几两银子。李又仙属于小官宦之家,学识教养、容貌体态、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被评为一等。很快名声就大了出去,不久整个京城都知道李又仙的存在。
李又仙刚开始就任命了吗,当然不是。在南院,男妓必须全部女装,还的以姐妹想称呼,他怎么能受得了。老鸨对李又仙这样的新人,不愿意服从的,只有一招,那就是“打”。
第一次不从打三十鞭子,第二次不从,嘴里含口香油,打的时候,香油不能喷出,喷出继续打,简单粗暴,确最有成效。
历来朝代都不缺少官商相互扶持,你为官员提供服务,官员为你提供保护。从文化上来讲,明朝开了很多的先例,从政治上讲,朱元璋的政策,只是鞭策官员,然而各方面综合确逼出了人性的另一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