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丢失了自己的离职证明,回到原公司请求重开,但HR表示为难,称只能开一次,不能多次开具,并表明可以配合背调,但员工不干了,跑到公司称不给开就不走了!

随后这名HR还补充道:大部分公司离职证明只能开一次,况且这种离职快俩月的员工,公司并不确定第一份是丢了还是用来做它用了,盖章的东西不是随便说开就能开的,而且离职证明可以自己扫描或者拍照备份。而且新公司在没有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也可以入职只要签署一个确认书和承诺已离职的证明就可以。

这样的情形引起了众多的热议,其中不乏HR同行,有同行表示不能开:作为曾经的hr想说一句,你们以为重新开一下很简单,但其实不是的,内部沟通都要走很多流程,而且会面临比较大的法律风险,你们以为就直接在打印机上重新印一份再盖章吗?如果真是这样,那随便开都无所谓了。这么说你偷着录像或录音,是5月1号开的离职证明,写的日期是二月一号,然后你到仲裁去仲裁公司就要补你三个月工资?而且肯定赢。

看样子开离职证明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这个员工有病吧,离职证明就是只能开一次啊,而且提醒了他。你从银行取钱出来,钱丢了,你难道还跑去找银行再给你一次钱?一看就是刚到了新公司不满意,想走人家不退了,只给开新的,所以才回原公司闹,纯猜测。

如下是另外一些网友的评论:按劳动法好像是可以开两次的;开个离职证明有多难?这hr就是欠骂;自己做一个,其实不算造假,下家公司只是为了免责;再开一次,然后原件销毁,给个黑白复印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