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日前,本网刊发《获刑4年!岳阳90后女子在长沙深夜开宝马醉驾撞死2人一案宣判了!》的新闻后,网友质疑“两条鲜活的生命,肇事者才被判四年,赔偿20万元,判罚太轻,赔偿金额太低,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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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和被害人许某波亲属。
4年实刑,并无不妥
“被告人易某肇事后没有逃逸,主动投案,并部分赔偿了被害人,法官依法判其4年实刑,并无不妥。”关于刑期问题,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解释说。
根据刑法规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民事诉讼
许某波的妹夫石先生告诉记者,小舅子许某波和另一名死者张某坤是同事,都是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湘府路高架工程的临时工。
事发当晚,两人在工地现场上晚班,商讨工作事宜,竟遭遇飞来横祸。两人都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的离去,让家中老小陷入困境。
“易某获刑4年,这是刑事判决,还有民事诉讼。”石先生说,刑事判决后,雨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民事审判,
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某及宝马车主彭某中赔偿被害人许某波家属113万余元;
赔偿被害人张某坤家属86万余元。车主彭某中不服。
目前,该案民事诉讼已经进行过二审,但尚未宣判。因此,并非是易某获刑4年、各赔10万元就完事了。
但令被害人家属十分不满的是,出事后不久,易某家人即将易某名下的房子卖掉,车主彭某中也将肇事宝马车卖了,法院执行可能存在困难。石先生说:“我们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没有经验,没来得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综合掌上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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