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全力整治行业乱象,创造我市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生态环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关于举报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根据征集到的线索,现对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扶正·太和上城”项目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2018年6月,在接到群众反映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存在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后,我中心及时与该公司进行了沟通,就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因存在土地抵押,导致缴存职工无法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协商,双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揭合作协议(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以下简称《协议》),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该公司严重违约,向部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收取了费用且不提供收费凭证。对此,我中心向该公司致函要求整改,但该公司置若罔闻,拒不整改,其后便再次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的通知》(甘建金〔2018〕22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兰住金〔2018〕11号)要求,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中心将根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将对该问题线索予以汇总上报。

对于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影响住房公积金行业有序发展的乱象,我中心将在上报有关线索的同时,按照《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治。

我中心要求在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对目前仍存在拒绝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及时整顿,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积极与我中心加强合作,共同创造条件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正面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避免销售人员误导缴存职工;同时应重视缴存职工的合理诉求,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4日

来源丨兰州公积金

编辑丨高玲